村务监督委员培训班上的培训讲稿:明职守责知边界,依规监督护民权
2026-03-23 0

村务监督委员培训班上的培训讲稿:明职守责知边界,依规监督护民权

同志们: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是党和国家在农村治理体系中设置的一道重要防线。村务监督委员扮演的,是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村级权力的监督者、基层廉洁的捍卫者。今天,借这次培训班的机会,我想围绕“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如何监督到位”这条主线,与大家做一次系统深入的交流。

一、认清角色定位,明白为何而监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村务监督工作,首先要搞清楚自己是谁、为谁工作、对谁负责,这是开展一切监督工作的逻辑起点。

(一)村务监督委员的法定地位与制度价值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这一规定赋予了村务监督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法定地位,也意味着这项工作既是权力,更是责任。

从制度价值来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破解村级“一言堂”问题的重要制度工具。现实中,一些地方的村级治理存在权力过度集中、账目不透明、重大事项决策“走程序”走形式等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也损害了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存在,就是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通过有效的民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二)村务监督委员的角色边界与独立性要求

有的同志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存在模糊认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向的偏差:一种是“越位”,把自己等同于村委会成员,事事插手决策,混淆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边界;另一种是“缺位”,把自己视为摆设,对村务不闻不问,遇到问题绕着走,丧失了监督的独立性。

要明确的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于村民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不受村委会成员干预。这种独立性是监督有效性的前提,失去独立性的监督,形同虚设。同志们要牢记:你们不是村委会的“附庸”,更不是某个人的“棋子”,你们是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的民主监督机构,你们的工作对象是村级权力,你们的服务对象是全体村民。

二、掌握监督内容,清楚监督什么事项

监督要有靶向,发力要找准穴位。村务监督的内容繁多,但并非漫无边际,有重点、有层次,才能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关键的地方。

(一)财务监督:守住集体资产的命门

财务问题历来是农村基层腐败的高发领域,也是村务监督委员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有关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应涵盖以下核心内容:一是村集体收入的来源与归属是否合,包括集体土地承包费、租赁收入、征地补偿款等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及时公开;二是村级支出是否经过规定程序,是否存在白条入账、虚列开支、化公为私等违规行为;三是集体资产的处置是否经过民主议事程序,是否存在贱卖资产、私自转让等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

在具体操作上,建议每季度对村级账目进行一次全面查阅,重点关注单笔5000元以上支出的票据合性,以及涉及集体资产处置的决议文件是否完备。账面数字与实物资产是否相符,也是审查的重要维度,不能仅看账本,还要核查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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