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纪检委员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支部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本人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员义务,对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存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用得不实”的问题
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尽管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集中学习,全年“学习强国”平台积分超过6500分,但在学习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满足于通过学习打卡,对党的创新理论、新思想新论断缺乏系统性研读和深层次思考,往往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2025年未能完整读完一本理论专著,对一些新理论的理解停留在概念层面,未能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学用结合不紧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破解难题的办法还不够多。在处理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时,习惯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学习研究不深,未能将理论知识有效转化为监督执纪的实际能力,存在“学归学、做归做”的现象。例如,在对某同志进行廉政提醒时,未能从理论高度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醒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
(二)在加强党性锻炼方面,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斗争不够”的问题
政治修养锤炼不深:理想信念“总开关”拧得不够紧,有时认为自己在政治上是合格的,党性修养上是过硬的,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自我革命的精神。面对社会上一些复杂的思想言论时,虽然能做到明辨是非,但在主动发声、坚决斗争上做得不够,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待提升。
纪律规矩执行不严:纪律“高标准”树得不牢,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在执行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时,存在“宽松软”倾向。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一些同志出现的轻微违规违纪问题,有时会产生“老好人”思想,认为问题不大,批评教育一下即可,没有做到铁面无私、动辄则咎。2025年在处理某同志违规饮酒问题时,经上级纪委督办才予以纪律处分,反映出自身执纪不严、怕得罪人的心态。
斗争精神磨砺不够:面对歪风邪气,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不良风气不敢坚决抵制,缺乏“当黑脸包公”的勇气。例如,在2025年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有同志发表消极怠工、不负责任的议论,我当时虽有反感,但未及时站出来批评制止,反映出在关键时刻的斗争精神和政治担当还有欠缺。
(三)在联系服务职工群众方面,存在“感情不深、行动不快、成效不实”的问题
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未能始终把职工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2025年全年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正式调研仅4次,且多是陪同领导,个人带着问题、带着感情主动下基层次数少,对基层职工的所思所想、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掌握不精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了折扣。
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走得不实:虽然建立了信访举报和申诉机制,但主动“开门纳谏”做得不够,对职工群众反映的一些“急难愁盼”问题,存在转办交办多、跟踪督办少的现象。例如,2025年有职工反映老旧宿舍设施问题,我将问题转交给了相关职能部门,但后续跟进督办不及时,导致问题历时2个多月才得到初步解决,影响了职工群众的获得感。
为民服务温度不足:在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有时更多关注任务是否完成,而对职工群众的实际感受和满意度体察不够。在参与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存在“走过场”心态,2025年完成了规定的服务时长,但在服务过程中与社区居民的交流互动不多,未能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
(四)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标杆不高、冲劲不足、形象不佳”的问题
履职尽责标准不高:“钉钉子”精神欠缺,作为纪检委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的任务,缺乏主动谋划、攻坚克难的劲头。2025年单位开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我组织检查了15个项目的采购流程,虽然完成了任务,但对其中暴露出的制度不完善、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未能提出系统性的整改方案,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担当作为冲劲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存在“求稳怕乱”的心态,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监督方式等方面,不敢闯、不敢试,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在日常工作中,更多地依赖于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传统方式,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未能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