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委政法委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2026-03-16 0

X县委政法委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围绕全县“主动创稳走深走实”的主线任务进行深入思考,我对政法领导干部为何、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了更深刻的体悟。政绩观是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对于政法战线而言,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平安法治建设的成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关系到政法工作现代化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的成色。通过近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必须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政治维度,始终坚持“政法姓党”的根本属性,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这一政治属性决定了政法工作的政绩首先必须是“政治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筑牢政治忠诚,核心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一是必须夯实“思想根基”,以科学理论引领政绩追求。正确的政绩观源于科学的理论武装。要坚持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到实处,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悟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才能在谋划工作、推动落实时,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确保各项政绩的取得都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服务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个最大的政治。这要求我们必须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思路举措,使一切工作都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二是必须提升“政治能力”,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政绩价值。政法工作的政绩,不能局限于本部门、本系统的“一亩三分地”,必须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置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中去考量和创造。要紧紧围绕我县“工业主导、农业优先、文旅融合、数智赋能”的发展定位,主动将政法工作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无论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还是保障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项目建设,都需要政法机关展现政治担当。这意味着,我们的政绩应体现在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推中心工作攻坚克难上,体现在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改革发展行稳致远上。评价政法政绩,必须看是否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任务。

三是必须强化“落实成效”,在令行禁止中检验政绩成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是抽象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工作要求上。县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确保党的意志在政法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坚决反对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必须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勇毅前行。每一项部署的落地生根,每一个风险的妥善化解,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处理,都是对党忠诚、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和现实检验。

二、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为民维度,始终锚定“人民至上”的价值坐标,将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

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答案只有一个:为了人民。政法工作本质上就是群众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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