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心得
2026-03-06 1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心得:筑牢“最大政绩”观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总书记对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深受教育、倍感警醒,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有了更为清醒和深刻的认识。核心体会是:必须从思想源头筑牢“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理念,将其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稳干事创业的价值“方向盘”。
一、深刻领悟“最大政绩”的丰富内涵,解决“政绩为谁而树”的立场问题
总书记反复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八个字力重千钧,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政绩观的本质属性。学习总书记系列论述,我认识到,这要求我们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具体到我们单位(或本地区),就是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我们领域(例如: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文化发展、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服务国家战略、增进人民福祉。例如,在推进某项重点改革或重大项目建设时,不能仅仅盯着投资规模、建设速度、表面数据,更要深入评估其对就业的带动、对民生的改善、对长远发展的奠基作用。反思过去,有时在制定政策或推动工作时,潜意识里可能更多考虑了上级考核的“指挥棒”、兄弟单位的“对标尺”,而对基层群众的实际感受、企业的真实诉求调研不够深入、回应不够及时,这本质上还是“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未能完全统一的表现。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确,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二、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解决“树什么样的政绩”的方向问题
《“十五五”规划建议》擘画了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其核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正确政绩观必须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同频共振。这意味着,我们的政绩不能是片面追求GDP增速的“单科成绩”,而必须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综合考评”。结合我们工作实际,就是要坚决摒弃那些急功近利、涸泽而渔的做法。比如,在产业发展上,不能为了短期税收而引入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城市更新中,不能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脉和城市肌理;在科技创新中,不能只追求“短平快”的成果转化,忽视需要长期投入的基础研究。总书记对本领域的重要指示,往往指明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和需要防范的偏差。我们必须以此为遵循,审视我们的发展规划、项目布局、考核指标,是否存在与新发展理念不相符、与长远目标相背离的潜在风险。真正的政绩,应当是经得起实践检验、有利于区域核心竞争力提升、能够为未来发展积蓄力量的实绩。
三、自觉践行“真抓实干”的作风保证,解决“靠什么树政绩”的路径问题
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行动上。这要求我们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对照检查,我们有时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例如,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研“走马观花”,工作满足于“做了”而不是“做好了”。这些都与正确政绩观背道而驰。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和总书记指示精神,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必须转化为具体的“施工图”和“任务书”,明确责任、一抓到底。特别是对于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要甘于做铺垫性工作,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要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让那些埋头苦干、注重长远的干部得到认可,形成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下一步,我将持续深化学习,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融入思想深处、化为行动自觉,在谋划发展、推动改革、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中,始终牢记“最大政绩”的嘱托,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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