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素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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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方案和动员讲话分类参考素材
1.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1
2.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认识(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7
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的问题(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17
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28
5.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方式方法(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36
二、相关参考文章
6.天津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邸晓星: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66
7.赵红灿: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学理思考70
8.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刚:
以正确政绩观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86
9.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处吴桂韩: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91
10.浙江日报评论员张萍:
摒弃政绩观的“五重五轻”97
11.一丁:
党员干部要树牢正确的政绩观99
12.哈尔滨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爱军:
坚持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103
1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内务处处长李桂青:
践行正确政绩观答好自贸港建设人大卷107
14.中央组织部研究室部刊处二级巡视员葛立鹏: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10
15.天津市财政局党组: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全市发展大局贡献财政力量114
16.天津市委党校常越:
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17
17.天津理工大学赵淑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杨发庭:
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21
18.南宁市多措并举引导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126
19.太原市委党校赵国梁孙佳瑾:
浅探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128
20.郭庆松周敬青李宗建:
接受专访:如何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34
21.赵璐:
从“竞优”到“竞合”:有效防治政绩观偏差的范式突破与机制建构…140
22.青海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贾存成:
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修身的智慧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52
23.济宁市委组织部部长庞建栋:
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56
24.天津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张寒周多刚: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论析——基于“样态—动因—矫治”的分析框架160
25.海口市委组织部劳家丰:
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海口高质量发展170
26.朴强郭莹田锐:
接受专访: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72
27.吴松平李伟波董梅生:
接受专访: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179
28.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赵海燕:
树牢正确政绩观,树牢宗旨意识转变作风、履职担当、为民造福……185
29.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刘芳涛:
树牢正确政绩观树牢宗旨意识转变作风、履职担当、为民造福………188
30.青海省民政厅厅长董杰人:
树牢正确政绩观树牢宗旨意识转变作风履职担当为民造福191
31.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银廷:
树牢正确政绩观和宗旨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履职担当为民造福194
32.湖南省委党校龙秀雄:
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198
33.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王雅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02
34.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贾德忠: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06
35.李璐: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构建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系209
36.巫溪县委组织部部长谢桂芳:
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16
37.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李浩:
为民服务为党尽责为政清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18
38.张倩:
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指向221
39.杨淑贞:
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研究228
40.韩宗丽:
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研究234
41.毛军吉:
新时代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的多维视角与实践进路240
42.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校长焦成举:
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251
43.天津市武清区委组织部部长高进田:
着力推动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天津市武清区为例253
44.陈睿:
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哪里256
45.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玉举:
政绩观纠偏与能力重塑:干部高质量发展本领的时代要求258
46.广西区委党校莫海发:
政绩观校准:从精神源到治理力265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
一、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不仅事关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导向什么样的发展观,进而产
生什么样的发展效果。政绩观摆正了,才能紧紧围绕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谋划工作,真正把精力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反之,政绩观跑偏了,就容易急功近利、投机取巧,造成违背客观规律、贻害深远的严重后果。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和发展道路,是将“国之大者”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是把高质量发展从宏观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切实举措。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这些沉甸甸、实打实的民生福祉成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认同和衷心拥护。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必须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干部队伍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这为干部健康成长提供了价值标尺和行为准则,也是对干部的能力锻造和政治历练。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着力点,必须具备统筹协调、改革创新、驾驭风险的能力,全面锻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真本领、硬功夫。投身高质量发展必须实事求
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避免盲目跟风;必须严守党纪国法,从思想上杜绝“拍脑袋决策”“数据造假”“竭泽而渔”等行为。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精气神,有助于全党形成“靠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二、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
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着干部个人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不树立正确政绩观,不仅高质量发展无从谈起,而且会劳民伤财、贻害子孙。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进而更好地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实践告诉我们,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理念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其中,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既涉及一系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工作方式的变革,又涉及一系列工作关系、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的调整。正确政绩观与新发展理念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两者都强调以人民为中心,都追求高质量的、可持续的发展。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并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才能自觉地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最突出的新矛盾、新特征、新要求、新趋势出发,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发展目标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发展动力从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发展思路从增量扩能转向调整存量和做优增量并举,促使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加速演进。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加入国际大循环,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形成“世界工厂”发展模式,快速提升了经济实力,改善了人民生活品质。但是,近几年,随着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逆全球化趋势加剧,有的国家大搞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传统国际循环明显弱化。根据这些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当前,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性布局和“先手棋”,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正确政绩观强调全局性、战略性思维,确保发展的方向、质量和动力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家的长远发展目标一致。首先,正确政绩观强调“政绩为谁而树”,这是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之一;其次,正确政绩观强调“树什么样的政绩”,这与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高度契合;再次,正确政绩观强调“靠什么树政绩”,这为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弘扬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勤于探索、勇于实践、敢为人先的精神,提高专业能力,努力成为领导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才能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全局视野和系统思维,找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路径,推动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是新时代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我们所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如果无法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就容易出现系统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繁重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推动发展时,不仅要关注经济增长速度,还要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以及人民群众的实际获得感,这与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是相辅相成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
自觉地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发展与安全深度融合、齐头并进,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才能勇于攻坚克难,时刻保持战略清醒、战略自信和战略主动,善于从眼前的危机、眼前的困难中捕捉和创造机遇,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强烈的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三、正确政绩观对推动工作的重要意义
正确政绩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城市治理现代化辩证统一的具体体现。在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唯有秉持正确政绩观、建立科学机制,才能将政策红利精准转化为工作高质量提升,避免制度创新与群众需求“两张皮”,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目标。正确政绩观是城市更新发展的“导航仪”。在城市建设中,需以“绣花功夫”将自贸港政策精准落地为发展动能。这种将政绩观引领、城市更新与政策实效相统筹的理念,能够有效避免“就项目论项目”的片面思维,促进工作深度融合,既保障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与整体效益,又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动力。此外,它更是凝聚干部队伍合力的“黏合剂”。当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政绩观,便能形成团结协作、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摒弃个人政绩私利的狭隘观念,以全局视野和长远眼光谋划工作,为加快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建设、打造“六个之城”注入强大内生动力。
四、进一步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关系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要从内心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鲜明体现,必须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正确的政绩观深深植根于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站稳人民立场、端正工作动机、摒弃私心杂念,更好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实现党的使命任务的现实需要,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面
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前进道路上的险阻挑战,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信心、守正创新、干字当头、奋勇争先,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重要要求,必须以担当实干的实际行动团结凝聚群众一起奋斗。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干部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巩固深化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努力做到“三严三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良好作风重民意、集民智、聚民力,团结动员群众汇聚起攻坚克难、奋发进取的强大合力。
五、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中心任务的高度准确领会和把握,矢志不渝坚守这一从政之基、履职之要,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共产党人政绩观的价值原点,明确了“政绩为人民而树”的根本立场。当前,人民群众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就业、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充满期待。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多深入到企业、厂矿、田间地头、基层一线察民情、听民意,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高质量发展,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考察广西时,要求我们“努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过去一段时期,一些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重速度、轻效益,重短期显性效果、轻长远可持续发展,甚至不惜以环境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对企业监管不力,导致该县挺峰矿业有限公司违
法生产和排污,造成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受到威胁。实践深刻警示我们,不能简单以GDP论英雄,必须牢固树立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政绩考核导向,真正把正确政绩观贯穿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构建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城乡融合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的发展导向,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真抓实干、转变作风的具体行动。业绩都是干出来的,实干才能出实绩。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政绩观错位,缺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实干作风,热衷于“做秀”而不是“做事”,人民群众意见很大。广西正处在成型起势的关键阶段,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无论是推动产业转型、促进科技创新、扩大开放合作,还是推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基层治理,都没有捷径可走,唯有干在实处、务求实效。必须把转变作风与创造实绩有机统一起来,把“实干”二字融入日常、化为习惯,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抓项目、强产业、惠民生,用实干实绩诠释忠诚担当、彰显初心使命。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认识(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
一、正确政绩观是实现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基石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问题。
正确政绩观强调人民至上、系统思维、久久为功三者的统一。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政绩之本,在于为民”,要校准“人民至上”的价值坐标。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是“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要破除“唯GDP论”,坚守为民初心,不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短期增长,不以虚假数据掩盖矛盾问题,不以群众利益置换个人升迁。政绩观的偏差往往表现为重“显绩”轻“潜绩”、重“数据”轻“实效”。要实施好民生振兴计划,实现民生实事从“政府配餐”到“群众点单”的彻底转变。要以“开门决策”的方式,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金标准”,推动干部从“我觉得”转向“群众要”。要在充分收集群众建议的基础上确定民生工程项目内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尺,诠释好“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深刻内涵。二是坚持系统思维的科学方法。在工作中,要统筹好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之间的关系。具体实践中,在推动冰雪经济、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发展时,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生态账。要通过打破“资源经济”的路径依赖,实现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三是肩负久久为功的历史担当。具体实践中,要避免“重招商轻服务”“重签约轻落地”现象的发生,建立和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招商引资项目“五年跟踪问效”制度,将税收贡献、就业带动等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从而有效杜绝“面子工程”。
正确政绩观强调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发展与创新的统一。一是从当前与长远的统一来看。广大干部既要抓立竿见影的“显绩”,更要谋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通过实施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计划,避免“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现象发生。二是从局部与全局的统一来看。要打破地域分割、部门壁垒,通过建立“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将不同地区的不同产业布局向腹地延伸,带动区域GDP增长,形成“一域突破”带动“全域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从发展与创新的统一来看。在底线发展思维上,要严守生态红线、安全底线。具体实践中,要通过建立“林长+警长+法院院长”协同机制,将森林覆盖率、碳汇增量等指标纳入干部考核,推动“伐木工”转型为“护林员”,
增加森林生态价值。在高线创新意识上,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以高科技、高质量、高效能为特征的产业类型发展。
二、新时代新征程,共产党人应当树立和践行怎样的政绩观?当前,政绩观错位有哪些突出表现?
朴强: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是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底气,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努力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都办在百姓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要明确“树什么样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实践观点、群众观点、历史观点,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好眼前的问题,又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投机取巧,踏踏实实一件实事接着一件实事办。
三是要解决“靠什么树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业绩都是干出来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注重科学决策,遵循客观规律,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郭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系统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前进方向,推动了各项事业有序发展。
同时也应当看到,政绩观错位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私心杂念作祟,醉心于获取升迁资本,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偏离政治要求,造成严重危害。比如,有的不重“潜绩”重“显绩”,违背群众意愿和当地实际,不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有的为了追求所谓政绩,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违法违规或者变相举债融资形成隐性债务问题;有的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对成绩片面夸大,对问题遮遮掩掩,甚至数据造假,搞“数字政绩”;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背离党中央要求,造成严重损失;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
三、全面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为领导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一)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在思想上弄清“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基石和思想总开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就是给老百姓办事的。老百姓的幸福就是共产党的事业。”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必须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谋划推进“十五五”时期各项发展任务,都要紧紧围绕群众满意这个试金石,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在政策制定和实施时,应该首先考虑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用老百姓的“满意度”提升发展的“含金量”。
(二)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在目标上厘清“树什么样的政绩”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目标蓝图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业绩,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坚决纠正和克服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不善为的问题,不搞急功近利、贪大求洋、“面子工程”、劳民伤财,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三)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在方法上践行“靠什么树政绩”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现路径和能力支撑。能力是成事之基,落实是成效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就党员干部提高能力本领提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面对国际国内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把提能力、强素质、转作风、抓落实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着力提升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
四、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基本内容
正确的政绩观形成的主要来源。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为政本色的彰显。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政绩观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为政本色的继承发展。第一,“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从政警示为共产党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提供了历史镜鉴。第二,“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的施政理念,为共产党人“紧紧依靠人民”的思想提供了文化滋养。第三,“积土成山、积水成渊”的笃行理念,为共产党人“保持历史耐心,发扬钉钉子精神”提供文化浸润。第四,“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的思想智慧为共产党人“求真务实、担当作为”提供精神营养。第五,“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无私理念为共产党人坚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注能。
二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科学理论的引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长期斗争实践中凝集而成的政治智慧,是共产党人在新时代创造最大政绩的科学指南。
三是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红色基因的传承。中国共产党人一切奋斗实践的最终目的都在于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在于兑现“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庄严政治承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政绩观是对百年大党红色基因的传承弘扬。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政绩观的主要内容。
一是坚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事担事,是
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强调“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我们就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大胆地干、坚决地干”。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三是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党执政最深厚的根基”,“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
四是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五是努力创造经得起人民、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政绩观的主要特点。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政绩观具有科学性、辩证性、人民性、实践性、时代性五个特点。科学性强调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把握规律性、提高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克服片面性,以科学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政绩,以科学的标准检验政绩。辩证性即坚持用全面、系统、整体的观点看待政绩,坚持部分与整体的统一、历史与现实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等。人民性指坚持为人民谋求政绩,由人民评价政绩。实践性是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强调政绩必须要在社会实践中创造,把实践作为检验和判断政绩真假优劣的标准。时代性强调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
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基本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校准的“四条线”。
—是树牢与党性立场相一致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我们必须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症”的思想堤坝,以坚强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是树牢与人民利益相吻合的政绩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用心用情抓好衣食住行的基本民生、满
足安居乐业的多样民生、兜牢安危冷暖的底线民生,以为民造福的“好把式”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三是树牢与新发展理念相符合的政绩观。我们必须自觉以正确政绩观的“引擎”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列车”,更好推动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切实增强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
四是树牢与“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要求相匹配的政绩观。党员干部必须把树牢正确政绩观的落脚点放到真抓实干上,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狠抓落实的好局面,以敢争上游、敢于胜利的领跑意识,强担当、务实干、重实践、建新功,用实绩的厚度保持发展的力度、提升民生的温度。
六、新时代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
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性质宗旨的集中体现,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价值遵循和行为准则,其核心内涵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党性根基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领导干部只有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政绩观偏差。在百年奋斗征程中,中国共产党经历了无数风雨,但始终坚守初心,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真正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领导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般丰功伟绩,正是源于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对理想信念的执着坚守。
(二)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
政绩为谁而树,是政绩观的根本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正确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创造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民造福,必须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不仅要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致力于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真正把政绩体现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上。
(三)强调实干担当,注重实绩实效
政绩靠什么树,关键在实干。正确的政绩观应表现在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方式和作风上,体现在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的实际工作中,在知行合一中肩负
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1]领导干部应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效,在空间维度上胸怀全局,在时间维度上放眼长远,妥善处理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坚守清正廉洁,秉公履职用权
廉洁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公私分明、廉洁用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确保政绩观不偏离、不走样。一方面,要培育高尚的道德操守,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将党和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全身心投入为人民服务的事业当中;另一方面,要保持高度的自我警醒,在面对诱惑时,能够稳住心神,不被外界干扰,坚守原则和底线,在生活中严格自律,真正成为清正廉洁的践行者和守护者。
七、正确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关系
政绩观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空泛的,而是实在的,反映和体现于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当中。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百姓之心为心,以人民之利为利,将“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赤子情怀融入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宏大实践。
处理好一域和全局的关系。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广西地处中国与东盟交流合作的前沿,兼具陆海通道之便,地处中国14亿多人口和东盟7亿人口两个大市场的关键节点。广西未来发展所能达到的高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干部的胸怀与格局。必须自觉跳出地域局限,将广西的发展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来审视和谋划,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找准自身定位、找准发力点,立足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强化系统思维和全局视野,善于算大账、总账、长远账,既站在全国看广西,也站在广西放眼全国,主动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国家战略,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生态安全、边疆安宁等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大事要事上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以“广西所能”服务“国家所需”,既为一域增光,更为全局添彩。
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显绩,看得见、摸得着,能快速回应群众当下期待;潜绩,不显山、不露水,却为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实践中,有些干部重显绩轻潜绩,热衷于打造“领导眼前”的面子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
导不注意;或一味追逐GDP的数字泡沫,搞出“今天栽树、明天砍树”的短期行为,把生态红线当纸糊,把民生保障当过场。柳州市前后两任原市委书记郑俊康、吴炜罔顾群众利益,大搞“政绩工程”,未批先建、强行上马轻轨项目,造成重大债务风险,让柳州背上了沉重包袱,教训极其深刻。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害在于推动显绩更加扎实、潜绩更富远见。要干一年、想三年、看十年,充分考虑发展的延续性和长期影响,既关注经济总量和增速,也关注产业结构升级态势、科技创新驱动能力、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既关注城市建设的繁华,也关注乡村振兴成效、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既化燃眉之急、解当务之需,更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的好评价。
处理好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兴。对上负责,是心中有党、肩上有责的忠诚担当,体现的是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对下负责,彰显的是脚下沾泥土、心中装百姓的为民情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刻把握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摸着良心干事,经常问问自己作决策是否符合老百姓的利益、行动是否背离党的宗旨、结果是否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过不过得了自己良心这一关。向上要看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细落实,确保各项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向下要扎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使各项政策举措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处理好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遵循。在广西干事创业,不能脱离边疆民族地区、沿边沿海、生态敏感的基本区情盲目蛮干,而是要结合实际把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有机统一起来。尽力而为,就是要努力拼搏、锐意进取,对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有利于广西长远发展的事情,要事不避难、担当作为,最大限度调动资源、挖掘潜能,力求最佳成效。量力而行,就是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那些符合国家战略导向、能够发挥广西比较优势、有利于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增进民生福祉的领域,要放开手脚、大胆推进;对于那些违背规律、破坏生态、透支未来甚至危及安全稳定的行为,则要坚决抵制、着力避免。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在缺乏人才和产业基础的情况下,强行推动建设瑶汉养寿城文旅项目,结果
因资金链断裂成为“半拉子”工程。定目标、干工作、抓发展,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最紧要、最有效的地方,坚决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喊“高大上”的空口号,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不做超越发展阶段和承受能力的事情。
八、牢牢把握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
能不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决于党员干部能不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实践表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现偏差。同时,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员干部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党员干部必须牢牢把握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自觉锤炼坚强党性、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以为民造福为最大政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做到群众心坎上,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群众观点,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就是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二)坚持历史观点,保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
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能很好地贯彻新发展理念,习惯以“GDP增长”为“指挥棒”,不顾客观条件去上项目、拼投资,过度举债搞建设,盲目扩张铺摊子,在个人功成名就后给地方留下一屁股债。诸如此类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政绩观的错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班子要牢记
党和人民嘱托,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一方面,“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得实惠的实事,又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又要做潜功,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另一方面,“功成必定有我”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善始善终,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和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耐心,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
(三)坚持实践观点,发扬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
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党员干部必须着眼高质量发展,强化科学谋划,坚持科学决策,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必须坚持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坚持把一切工作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脱离实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不能贪大求洋、盲目蛮干,不能华而不实、投机取巧,不能急功近利、劳民伤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有敢为人先、敢于斗争的勇气与担当,敢于触碰深层矛盾问题,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破除一切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事不避难、义不避责的决心,将改革进行到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的问题(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
一、政绩观的“五重五轻”
重始轻终。热衷喊口号,“把部署当落实”“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导致政策悬空、成效打折,“开头轰轰烈烈,中间躺平摆烂,结尾不了了之”。
重短轻长。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热衷“换赛道”“另起炉灶”,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更没有“善作善成”的担当,难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甚至新官不理旧账。
重显轻隐。片面追求“看得见”的短期成果,热衷“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总想着“快速出成绩、尽快留名声”。
重易轻难。对难啃的“硬骨头”绕道走,只愿意“摘果子”,遇到矛盾就绕道、碰到难题就低头、见到风险就缩身、关键时刻不亮剑。
重局部轻全局。缺乏“一盘棋”思想,只站在本部门、本地区的局部角度考虑问题,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突出,甚至为局部和个人利益损害整体利益。
二、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病灶样态
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并不是抽象化的政治概念,而是体现出一定特征,具有明显标识、区别于其他行为的具象化生动呈现。具体来看,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至少具有以下四种病灶样态。
(一)“急”:寅吃卯粮抢政绩
“急”反映的是一种焦躁不安、迫切的心理状态。从生成的结果来看,恰如其分的急切有助于推动事业发展,提高办事效率。然而,当急切超越了正常范围,突破了底线规束,则会演变成为急功近利、贪功冒进的错误认知。政绩观上的“急”表现为领导干部急于个人升迁,违背了发展规律,盲目蛮干、竭泽而渔,透支未来资源、牺牲长远利益的“寅吃卯粮”现象。地方领导干部如果以急于求成的心理状态抓政绩,就会导致其在决策时缺乏深思熟虑,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注重局部不注重全域、只考虑个人不考虑整体、只追求速度不追求质量、只关注发展不关注污染;罔顾实际、大肆举债、破坏开发,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孤注一掷豪赌项目,只为给自身晋升积累资本,导致当地债台高筑,发展包袱沉重,进而形成“冲动式”政绩观、“盲目式”政绩观、唯GDP政绩观等错误政绩观。甚至“部分领导干部将‘大’和‘快’作为衡量工
作成效的重要指标”[2],将政绩只视为经济增长、等同于城市发展,尤其是等同于GDP增长,忽略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忽略了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忽略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忽略了人本身的发展。这些做法尽管短期内可能带来经济增长,但从长期看却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造成发展的片面与畸形,严重损害地方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这一问题,领导干部应正确把握“个人”与“整体”、“局部”与“全域”、“速度”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等关系,以科学的决策来推动地方发展,多办让群众受益、得实惠的好事。
(二)“虚”:徒有其表装政绩
“虚”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可理解为不踏实、不实在,像泡沫一样一触即破,没有实质意义,与“实”相对应。海市蜃楼、梦幻泡影、镜中之花、水中之月,这是“虚”的自然性呈现;虚伪造作、虚张声势、虚有其表、徒有虚名,这是“虚”的社会性表达。政绩观上的“虚”表现的是一种只注重华丽外表不注重内在里子的“徒有其表”问题,通常用“水分”来制造“政绩”,编造“GDP神话”。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私心杂念作祟,醉心于获取升迁资本,一味求新求异、追求“高大上”。有的脱离实际、不计成本、盲目举债搞建设;有的整大场面、铺大摊子,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有的热衷打造领导“视线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只想干出“大动静”,而非干出“真政绩”;等等,试图利用这些华丽的工程去粉饰并不出彩的个人政绩,“工作只顾‘对上唯上’,不顾‘对下唯实’”[3],把有限的注意力投放到见效快、显眼性高、标识性强的“显功”上,常以重定目标、重画蓝图的方式消除前任痕迹,为自己立名牌、树标签。其行为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财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还会滋生、滋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严重破坏政治生态。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践行使命追求、完成使命目标、达成使命夙愿,是其使命的不变要求。地方领导干部作为完成使命追求、使命目标、使命夙愿的主体性力量,应摒弃华而不实、徒有其表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格局,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绩”,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在不尚空谈中创实绩、在踏实稳步中展佳绩、在求真务实中获成绩。
(三)“假”:以假乱真骗政绩
“假”,作为一种伪造的、背离真实的现象,诸如假象、虚假等,与“真”构成相互对立的范畴。哲学研究中,常常将真假问题与人类的认识问题有机统一起来。具体而言,所谓“真”,指的是认知、表述等内容与客观事实精准契合,能够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与之相对,“假”则表征着那些与客观事实相背离、无法正确呈现事物实际状况的内容。从表象特征来看,“假”具有隐藏性、欺骗性、危害性等特质。隐藏性决定了“假”不易被发现,往往混迹于“真”之中,辨识难度大;欺骗性决定了“假”的目的是以假乱真,往往以假象出现,不易察觉;危害性反映了“假”的出现具有扰乱现有秩序,破坏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政绩观上的“假”是一种通过弄虚作假、掺沙注水的方式实现“以假乱真”目的的行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重名利、轻政德,搞“伪忠诚”,当“两面人”,擅长投机钻营、见风使舵,表态信誓旦旦,行动南辕北辙。为了追求个人的政治前途,热衷于“造盆景”“刷数据”“捂盖子”,编造假经验、假典型,混淆“私利”与“公利”、“私理”与“公理”,妄图以民众利益换取个人政治资本,用光鲜外表掩盖实际矛盾,从而获得上级领导和组织的认可。这类政绩观上的偏差“既有其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思想和体制根源,也有个人私心杂念作祟,要害是为己不为民、为私不为公”[4]。这种通过骗取来获得政绩的方式,违背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挫伤了真抓实干者的积极性;不仅不能真实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反而妨碍相关单位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贻误机遇,导致决策失误,严重损害地方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5]当干部就要干事创业,创出“造福一方”的真政绩,“假绩”永远成不了“佳绩”。以真诚书写忠诚、用实干托举发展,才能把为人民服务这篇大文章真正写进广大群众的心坎里。
(四)“懒”:敷衍了事混政绩
“懒”指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厌倦情绪,表现为精神松懈、行动散漫、不振作。从心理学角度看,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懒惰”的状态中,自身行动力的降低会影响个人的发展并且会消磨意志。由此可见,“懒”既是一种思想心理在行为层面的映射,又是一种价值取向在结果上的体现。政绩观上的“懒”体现的是领导干部抱残守缺、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庸碌无为的一种现象,试图通过蒙混过关的方式混取政绩。“实质上就是宗旨意识、党性观念、进取精神的退化,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出轨。”[6]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遇到难
啃的“硬骨头”,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问题能绕就绕、能躲就躲,虚与委蛇,“只求完事、不求完美”,浅尝辄止、停于表面,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问题,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一行为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诱发领导干部的投机心理,不仅会阻碍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而且还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领导干部应把“不担当不作为”当作事业发展和个人成长的大敌,勇于担当负责,树牢“干”的导向,弘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专心致志地抓、务实落实地干,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圈接着一圈拧,努力把各项工作抓到实处、落到细处。
三、当前政绩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表现
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一些偏差:一是存在“政策依赖”与“显绩偏好”。一些党员、干部每当着手开展一项工作时,对政策过度依赖,一旦发现当前工作缺乏明确的政策条文参照,就缩手缩脚、畏首畏尾,不敢尝试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方法,不仅抑制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的提升。一些党员、干部将政绩简单等同于短期可见成果,过度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却忽视一些需要长期投入的“潜绩”。二是形式主义作祟,陷入“唯文件、轻落实”的怪圈。一些党员、干部将工作重心放在制定文件、召开会议上,满足于层层转发文件、层层陪会以及照抄照搬上级精神,然而在实际落实环节却存在严重的打折扣现象。以政策和规划执行为例,有些政策和规划在基层因缺乏有效推进举措,无法真正落地见效,沦为纸面政绩,严重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和群众获得感。三是风险意识薄弱,对“试错”与“犯错”的界限认识模糊。在工作创新探索过程中,有的党员、干部因害怕承担责任,不敢突破传统思维和既有制度框架,错失发展机遇;而有的则借“创新”之名,行违规操作之实,阻碍了改革进程,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四、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的表现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中的具体体现,对党员干部怎样从政、如何施政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其实际效果不仅关乎党员干部能否健康成长,更关系到一个部门或地区甚至是党和国家事业能否顺利发展。总体来看,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体现出来的政绩
观是正确的、积极的,但从当前一些干部的履职情况来看,特别是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部分落马官员案件来看,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存在偏差甚至扭曲异化。
在决策部署时,少数党员干部为求“功绩”独断专行。有的党员干部罔顾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将权力看作是个人“私产”、唯我独尊。从一些落马官员的情况来看,这种现象在两类党员干部中尤为值得引起注意。一类是长期担任地方“一把手”的官员,容易受这种思想作祟,在决策时经常“先拍板后走程序”,面对不同的意见“大张挞伐”,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党的组织纪律,“一把手”变成“一霸手”;另一类是部分行业性干部,他们往往有知识化水平高、专业素养强的优势,但也容易在决策时恃才傲物、高高在上,听不进不同意见。
在政策执行中,少数党员干部为求“重绩”层层加码。有的党员干部层层加码,将任务加码、项目拓宽、标准拔高,借此表明自己执行坚决、落实到位。这种情况在三个时间段表现较为突出。一个时间段是岁末年初,为了突击完成年度任务或者做好所谓“开局篇”,一些领导干部提出“提前”“超额”等要求、“加大力度、加快速度”等口号,给干部群众带来不必要的压力。一个时间段是任务下达之际,有些领导干部面对上级任务,为规避“考核风险”,实行层层加码。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时间段是在新官上任之初,为了烧好自己上任“三把火”,有的党员干部大搞不必要的“新动作”。
在提拔晋升时,少数党员干部为求“显绩”急功近利。有的党员干部上任后,无心做好工作,只想“一步一步向前走”。为出成绩、捞政绩,以换取职务晋升中的政治资本、形成“比较优势”,他们在花资金、上项目上急功近利。只走“上层路线”,做表面风光、显山露水的“高大上”的事情,热衷打造“可视范围”内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乱铺摊子,劳民伤财。更有甚者为了贪一时之功搞破坏性开发、掠夺式经营,寅吃卯粮、透支财政,留下“半拉子工程”独唱“空城计”。
在解决问题时,少数党员干部为求“佳绩”敷衍塞责。有的党员干部只对“大案要案专案”上心,专注于搞“专班”,解决“重大问题”,对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杂事、小事、急事、难事置若罔闻。也有的党员干部习惯报喜不报忧,对成绩片面夸大,对问题要么遮遮掩掩,要么敷衍了事。这些以“作秀”代替“做事”、“造势”代替“造福”的行为,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政
绩观的扭曲。
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奉行做“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们善于“风险评估”,不是自己牵头的工作决不去做,有风险的事情决不沾边,承担责任的事项决不沾身,遇到问题往往能躲就躲、避实就虚、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
五、当前政绩考核体系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新发展阶段的到来,面对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各地组织部门充分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探索调整干部政绩考核的方式和内容,在引领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需要进一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一)政绩考核内容和标准单一化片面化
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意义理解不深不透,导致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出现单一化片面化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最后看综合指标,看总体要求的实现程度”[4]。高质量发展指标虽包括经济发展的速度增量指标,更涵盖经济发展质量以及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的综合性发展因素的质量评价指标,是一个有机系统的综合性发展质量评价体系。目前,虽然很多地方政府都调整了政绩考核的内容,也纳入相关高质量发展标准,但在考核指标体系中,经济增长指标仍然占据相当大的权重,其他指标占比较低,“高增长”导向仍比较突出。因此,此类考核的政绩导向与高质量发展的政绩导向要求仍存在偏差,考核指标体系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迫切要求没有充分衔接,导致党员干部的政绩观难以聚焦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涵,一定程度上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的政绩导向、发展导向。
(二)政绩考核缺乏对“隐性政绩”的评价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之上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铺路石,甘于默默无闻地奉献,‘显绩’就无从谈起,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即使有‘显绩’,充其量也只是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5]在调研中,部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反映他们做的很多“潜绩”,即很多实际工作和改革实绩前期铺垫工作,无法在政绩考核中体现,政绩考核还是多以“显绩”来衡量。这种考核标准使得很多党员干部热衷于做能被看得见、可以量化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对于“潜绩”和
一些看不见的前期铺垫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同时,考核方式主要是传统的走访调研、看资料、听取汇报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地方党委政府过分注重工作“留痕”,陷入形式主义的政绩考核,偏离高质量发展的初衷,不利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三)政绩考核的内容缺乏有效监督
一方面,政绩考核数据来源较为单一。政绩考核上报的材料多是地方政府提供,考核依据也多以官方统计数字为准。而很多数据需多个部门自下而上进行汇总。另一方面,组织部门能够独立掌握的、可信度高的政绩统计数据有限。由于监督缺位,数据统计汇总难以排除个人意志、作风不实等干扰因素,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从而导致政绩考核数据的可信度不够。特别是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数据,由于对这些领域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数据不实、公信力差的问题可能更为严重。
(四)政绩考核的群众“话语权”成色份量不足
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仍然是一种相对封闭的考核体系。当前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还延续着一套相对封闭保守的考核办法,特别是“民意”测评的范围较窄、方式单一。当前考核办法的“民意”测评主要来自机关单位内部的民主测评,缺乏更广泛的社会公众参与和评判,这种政绩考核还未能充分体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政绩观核心价值要求。特别是对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来自人民群众和外部第三方考核的相关内容和信息不足,即使有此类指标,其所占权重也很低,这种考核体系还未能实现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政绩导向相衔接,人民群众的“口碑”“话语权”没有得到充分彰显。
(五)政绩考核结果的运用不理想
调研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绩考核结果存在“滥用”“误用”“无用”的问题。一是存在为了考核而考核的情况,政绩考核结果运用的形式化问题突出。考核结果不公开,没有社会公众反馈,难以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考核结果搁置,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的问题;政绩考核管理漏洞较多,没有形成管理闭环,无法对领导干部形成足够的影响和压力,相应的激励机制也产生不了作用。二是存在政绩考核结果被过度运用的现象。一些地方不顾实际,动辄在政绩考核中对某些指标施以“末位淘汰”“一票否决”,造成领导干部政绩压力过大,导致其无法全面正确看待政绩,产生政绩观偏差,
甚至驱使其铤而走险造假或以形式主义应付。总体来看,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政绩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不足,政绩考核高质量发展的导向还有差距。
六、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面临的主要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领导干部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国家治理效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尽管各级党组织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但实践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理想信念根基不牢
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层面尚未完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一些干部对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重视不足,宗旨意识淡薄,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二是功利主义倾向明显。部分干部将政绩视为个人晋升的“敲门砖”,热衷于短期见效的显绩,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三是官本位思想严重,部分领导干部过分看重官职和权力,注重表面文章胜过实质内容,严重脱离人民群众。这些思想观念上的偏差,从根本上动摇了正确政绩观的思想基础。
(二)考核机制尚不完善,导向作用发挥不足
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指引政绩观方向的“指挥棒”,但当前的考核机制仍存在不少亟待改进之处。一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存在“重显绩轻潜绩”倾向,经济指标等可量化内容权重过高,而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核指标相对薄弱;“重定量轻定性”问题突出、“重年终轻日常”现象普遍,动态跟踪和过程考核不足[2]。
二是考核方式方法较为单一。主要依靠述职评议、材料审核等传统方式,缺乏多维度、多视角的考核手段,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运用不充分,难以全面客观反映干部政绩。三是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对政绩突出者的激励措施不够有力,对政绩观存在偏差者的约束惩戒不足,导致考核的导向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监督问责力度不足,纠偏机制尚未健全
一是日常监督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手段,往往等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甚至造成后果后才被发现。二是纠偏矫正不及时,对于政绩观偏差问题,多是事后处理,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干预不足,缺乏有效的早期发现和
快速纠治机制。三是终身追责难落实,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或周期较长的项目,终身追责的实施仍面临诸多困难。四是容错纠错边界不清。虽然党中央已提出“三个区分开来”,但在具体实践中,哪些错误可以容、哪些错误必须究,标准不够明确,影响了干部监督的效果。
(四)外部环境干扰,负面因素影响深远
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的塑造和践行受外部环境的深刻影响,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增加了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难度。一是社会舆论环境复杂。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一些片面追求“流量”的舆论宣传助长了浮躁风气和急功近利心态,对干部政绩观产生误导。二是“圈子文化”等不良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导致部分干部产生“靠关系胜过干实事”的错误认知,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是部分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防线失守,将手中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背离了为民服务的宗旨。
七、领导干部政绩观的现实偏差
一是干工作、做事情只追求“快”。部分领导干部忽视地域或部门实际情况,存在较强的政绩冲动心理,迫切希望能在任期内迅速取得政绩,表现出明显的急功近利倾向,对打基础、利长远但见效慢的工作缺乏兴趣。在未经充分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就草率决策,盲目推进工作,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甚至出现破坏性开发、掠夺式经营等短视行为,给当地带来沉重负担,造成不良后果。
二是干工作、做事情只想“显”。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呈现重形式轻实效的行为特征,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割裂开来,过度聚焦于获取上级领导的关注。此类干部热衷于打造“面子工程”与“形象工程”,工作重心过度倾斜于“领导可视性事务”,对那些缺乏显性特征、不易被上级察觉的领域则采取选择性忽视策略。
三是干工作、做事情只想“多”。部分领导干部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习惯层层加码,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盲目提出过多或过高的要求。他们往往不考虑基层的实际承接能力和客观条件限制,一味追求任务数量和指标完成,使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奔命,不仅影响了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还可能造成资源浪费。
四是干工作、做事情只想“喊”。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重形式轻落实的问题,习惯用喊口号、表决心的方式替代扎实的行动部署,更有甚者,为
营造工作顺利推进的虚假表象,不惜采取数据造假、材料包装等不正当手段掩盖落实不力的实际情况,导致政策效能难以真正释放,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五是干工作、做事情只想“甩”。部分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推诿塞责现象,遇到问题和困难时习惯绕道而行,能推脱就推脱、能逃避就逃避。如有的新任领导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或者将责任向上级推诿、向下级转嫁;面对有利可图的事项就“争先恐后”,碰到棘手难题则“避之不及”。
上述行为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其根源都是政绩观扭曲和责任心缺失,不仅不利于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阻碍了高质量发展的进程,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败坏了党风政纪,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
八、存在问题:认知上的模糊和行为中的错位现象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过程中,存在着重数据轻民生的政绩认知偏差、重晋升轻责任的信念动摇、重痕迹轻实效的实践异化等“知信行”脱节问题。正确政绩观的偏差源于理论认知的模糊,造成了行为中的扭曲现象。政绩观作为领导干部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实践投射,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治国理政场域中的具象化呈现。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须以实践创新为楫,既要有破除形式主义桎梏的革新魄力,更需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战略定力,才能在实践创新中把稳思想之舵,书写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答卷。
(一)重数据、轻民生的认知模糊,导致政绩观出现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11]形式主义是表象,是作风问题;官僚主义是根源,是政治问题。当前,这种“表里交织”的矛盾在领导干部队伍中集中表现为三重困境:一是发展的“速度情结”导致政绩认知扭曲。部分领导干部仍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理解为“以GDP增长为中心”,在项目决策中搞违背经济规律强行上马“形象工程”,在资源配置中突破财政纪律过度举债搞建设,最终形成“数字出官”的恶性循环。二是价值排序的“形象偏好”引发治理重心偏移。部分领导干部将“形象工程”置于民生痛点之上,在生态治理中追求速效美化的盆景式改造,在扶贫领域热衷“数字脱贫”的表格游戏等。三是思维惯性的路径依赖造成政策执行变形。面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个别地方搞选择性执行,对符合部门利益的政策“过度诠释”,对涉及改革深水区的举措“消极观望”,甚至通过“一刀切”
的简单化执行替代因地制宜的精准施策。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治理惰性,导致中央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出现“空转”。
(二)重晋升、轻责任的实践行为,导致政绩观存在扭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有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落实。”[12]抓落实是连接蓝图与现实的桥梁,折射出领导干部的政绩认知。在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要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在知行合一中勇担时代使命与重任。2025年6月16日,湖南省临澧县停弦渡镇山洲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遇难,26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系机械装药过程中发生爆炸,但暴露出的却是企业长期忽视安全生产规定、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失效等问题,以及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走过场、处罚力度偏软等问题,最终反映出部分领导干部的扭曲政绩观。从发展维度审视,这种政绩观不仅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形成价值对立,更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产生实践冲突,与现代治理体系产生制度摩擦。这种错位不仅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本质,更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系统观念”背道而驰。从经济学视角剖析,这种扭曲政绩观实质是“发展主义”官僚体制的病理呈现。以“安全冗余”换取“GDP增长速度”、以“GDP增长速度”换取“晋升最大化”策略,最终形成“逐底竞争”的恶性循环。
(三)重痕迹、轻实效的实践异化,导致政绩观缺失定力
政绩创造,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实现价值重塑。当前,部分领导干部仍存在重痕迹、轻实效的实践异化。在政策延续上,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短视行为以及“萧规曹随”的惰性思维;在发展目标上,存在急功近利的“政绩速成论”,无所作为的“政绩虚无论”;在价值取向上,只在乎创造立竿见影的显绩,而忽视利在千秋的潜绩等。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我国“十五五”规划谋划期,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深刻洞察世界发展大势,又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更要深入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制定出具有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的规划和政策体系。一个一个的五年规划通过“分阶段实施—滚动式优化”,在一个一个领导干部的历史接力中实现韧性延续的转化逻辑,将百年奋斗目标解构为可操作的阶段性实践图景,在“历史耐心”与“战略定力”的双重支撑下,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稳步发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问题的原因(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
一、“竞优”异化:政绩观偏差的系统归因
政绩观偏差源于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失衡,表现为政绩冲动和避责行为,我们在关注个别领导干部价值观偏差、治理能力滞后的同时,要看到结构性压力、制度摩擦、信息阻滞、激励偏差等因素对政绩观和组织效能的影响。政绩观偏差的成因总体呈现出主客体交互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反映出“竞优”异化引发的政绩浮躁、政绩冲动。
(一)价值立场错位和治理能力滞后
政绩观偏差从根本上反映了个别领导干部在“什么是政绩”“为谁树政绩”“如何树政绩”等问题上出现了价值偏移和立场动摇,表现为“动机—目标—效果”的异化。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多元意识形态对传统价值观念造成冲击,市场交换原则和经济理性引发部分领导干部价值取向的物质化和行为选择的定向危机,理论武装不扎实、宗旨意识淡漠、党性锤炼弱化共同作用于政绩观的价值逻辑,表现为对以人民作为政绩的创造主体、受益主体和评价主体观念的模糊和错位。
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的复合性要求,治理理念和治理工具的更新迭代,考验着干部的学习本领和履职能力。政绩观偏差造成决策失误的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的能力结构不符合角色期待和岗位需求,特别是在系统思维能力、治理要素统合以及新型治理技术的运用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无法有效履行岗位职责,从而产生心理压力和行为困扰等角色失调现象。价值立场错位导致党性蜕变和个体定向机制错乱,偏狭的发展主义、成就需要和本领恐慌进一步加剧政绩焦虑,从而导致政绩观偏差。
(二)结构性压力与内卷式竞争
基层政府和干部责任过载是超大规模国家治理面临的普遍难题。结构性压力由组织结构、职能配置、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作为一种深层次、系统性的压力源,对政绩观和基层治理行为产生持续复杂的影响。“为官不为”作为隐性腐败行为,直接导致制度空转、公共服务质量下降、行政效率低下,影响治理效能和组织行动力。当前政府职能的条块设定与基层治理的权责统合不匹配,存在下放事项权责不对等、下放权限超范围等问题,特别是当治理任务协调推进的难度较大,即面对多任务冲突和治理失
能的问责压力时,基层政府和干部有可能谋求免责工具、共同隐匿风险,从而导致问责困难,增加社会风险。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基层政府积极创新实现了从自主探索向制度先行、从工作亮点向竞争标准的转变,但也必须高度警惕创新泛化为内卷式竞争的倾向。基层政府为争取政策资源和政绩表现,进行无序竞争和过度消耗,会造成行政行动与行政目标、治理资源投入与治理效能的分离。“苦干”面纱下的“伪忙碌”源于“如何创造政绩”的定位偏差,内卷式竞争表面上是基层干部政绩观偏差与作风不实,实则是基层行政生态的退化与隐疾。[11]从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个别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或追求政绩指标,会采取降低监管标准、放松监管要求、压缩公共服务成本等手段,以期短期内提升本地经济指标或完成特定任务。这突出表现为环境保护标准降低、劳动权益保护弱化、公共服务质量下降,即“逐底比赛”现象,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实现。
(三)政绩考评失当与激励偏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综合政绩考核制度不仅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需要对治理目标分解、资源优化配置和政府职能调整等方面进行系统革新。首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亟待健全。
约束性指标、指导性指标、结果类指标和规则类指标的制度刚性不同,越往基层,附着在规则类指标上的“一票否决”项就越多,任期考核和项目式推进带来的“交卷”压力会促使领导干部倾向于选择短期见效的项目,忽视长期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其次,考核指标设计的制度刚性在一定程度上形塑干部的价值取向。在基层治理实践中,考核评估的失当行为会导致激励偏差,成为繁文缛节的诱因,加重基层的规则负担和行政成本。层级制的周期性监测与跨层级随机抽查,少数目标样本与督查整改的连带效应,多层级委托代理中的信息困境等,容易造成基层政府和干部的考核压力倍增。另外,对指标管理的过度依赖会造成考核指标体系逐级细化,产生规则冗余、数据迎检等负面效应。再次,强调数量化任务分解和注重执行痕迹的考核方式,消减了绩效考核的激励效果,造成政绩考评目标偏离、组织赋能效益递减等问题。
(四)监督反馈与预防纠治精准度不足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新增了“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在第五十七条明确了对领导干部政绩观
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了容错纠错、“三个区分开来”的判定标准和规制方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这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制度保障。但是,在现有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预防纠治政绩观偏差的程序性规定仍存在比较明显的缺失。比如,在干部教育管理和党内监督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政绩观的养成、考察和纠治机制尚未成熟定型,普遍存在规治内容笼统化多、具象化少,考察频率节点化多、常态化少,教育手段传统型多、时效化少,结果反馈单向性多、立体化少等问题。
政绩观具有主体内驱性和隐蔽变异性,同时也容易受到社会价值取向和舆论环境的影响,对领导干部政绩观的考察识别,特别是在政绩观偏差的潜伏期和萌芽期,存在标准界定难、日常识别难、精准介入难、成效转化难等问题。当前对政绩观偏差的监督,主要是以行为违纪和后果违纪为主要判定方式的事后监督,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抓早抓小的效果有待提升。
二、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生成动因
如果说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病灶样态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那么深刻剖析这一问题的生成动因,则是从“为什么”的角度对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进行回应。整体来看,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主观情理失衡诱发扭曲政绩观
“主观”在一般语境中指的是人思考的方式,与客观相对应。哲学意义上的主观指的是人类意识观念的内在活动,如主观主义、主观世界、主观能动性等。主观认识体现了人类的主观性和个体化。“行为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在进行认知、预测和决策时偏爱采用容易获得、容易理解、具体生动的信息,从而赋予那些易得的、易见的、易感知、易理解的信息过大的比重。”[7]主观情理失衡正是基于对易感知政绩的更大关注,从而有意无意地形成选择性偏好。这种选择性偏好使得个体在情感、理性、道德判断上出现偏差,未能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导致行为决策偏离正常轨道,进而诱发政绩观的扭曲。其主要表现为功利心理导致寅吃卯粮的政绩观、虚荣心理催生徒有其表政绩观、得失心理造成以假乱真政绩观、逃避心理滋生敷衍了事政绩观等。具体来看,功利心理导致寅吃卯粮的政绩观,表现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过于追求短期内的政绩成果的心理,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和可
持续性,往往采取急功近利的手段,如过度开发资源、忽视环境保护等,以换取眼前的政绩。虚荣心理催生徒有其表政绩观,表现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过于注重表面文章和形象工程,追求表面的光鲜亮丽的心理,忽视实际的工作成效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不惜欺上瞒下。得失心理造成以假乱真政绩观,表现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在政绩考核中过于关注个人的得失和升迁机会的心理,权力观扭曲,忽视工作的实际成效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来提升自己的政绩,如篡改数据、虚报成绩等。逃避心理滋生敷衍了事政绩观,表现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缺乏担当和勇气的心理,往往采取逃避和敷衍的态度来应对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对人民群众的需求和诉求置之不理。
(二)能力素质欠缺导致异化政绩观
能力指能够顺利完成某些活动所必须具备的个体特征,是胜任某项任务、做好某项工作的主观条件,其直接影响活动效率。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自身能力素质的欠缺。“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是个集合体,包含政治能力、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知识水平、人格魅力、决策谋断能力等诸方面。”[8]这些方面相互关联,共同影响着领导干部的决策和行为。当这些方面能力欠缺时,就会导致政绩观的异化。一是政治能力不够。这一能力欠缺会导致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纷繁复杂的局势中迷失方向,无法准确判断形势,导致决策失误或偏离正确的政治轨道。二是思想品德欠缺。这一能力欠缺会导致领导干部缺乏使命感和责任感,忽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将政绩视为追求个人荣誉或政治资本的手段,而不是将其作为为人民服务、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三是工作作风不正。这一问题会导致领导干部沾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长此以往,其将滑向贪污腐败的深渊,作出违法违纪行为。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更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阻碍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四是知识水平有限。这一能力的不足会导致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性和前瞻性,难以提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方案,倾向于追求简单、易行的政绩项目,而忽视那些需要长期投入和复杂管理的项目。五是人格魅力缺乏。领导干部一旦缺乏人格上的魅力,往往会导致群众基础薄弱,难以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追求表面的政绩来提升自己的形象和影响力,从而加剧政绩观的异化。六是决策谋断能力不足。这一能力的欠缺会导致
领导干部无法准确判断形势、把握机遇,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三)制度建构缺陷催生片面政绩观
制度是人造物,但绝非人类社会一种“异化”的存在。W.理查德•斯科特认为:“制度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
认知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9]从这个意义理解,制度的核心功能在于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具体性指导框架。制度的建构并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是始终处在动态之中。制度一旦出现固化、失灵、走样,不仅不能发挥制度的优势,反而会产生制度枷锁,形成制度缺陷,导致负面影响。制度建构缺陷是导致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来看,一是正向引导机制仍需强化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是对干部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一些地方在制定政绩考核指标时仍崇尚“速度情结”,对高质量发展的理解不深入,过于注重经济指标,而忽视社会、环境、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发展。这种相对单一的评价体系容易引致地方领导干部只关注与经济相关的政绩,忽视其他同样重要的领域,从而盲目“铺摊子”、热衷“搞形式”、一味“重显绩”。二是反向约束机制亟待健全完善。约束机制是对管理系统行为进行修正的机制,其功能在于保证管理系统正确运行以实现管理目标。只有健全完善反向约束机制,才能激发正向动能。具体来看,这些反向约束机制体现在预警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纠偏机制等方面,一旦这些反向约束机制存在缺陷,就会为政绩观偏差留下滋生的空间。预警机制的缺陷会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对源头性、苗头性、倾向性的政绩观偏差问题作出精准预判;监督机制的缺陷会导致对政绩观偏差行为的监督不到位,为政绩观偏差提供温床;问责机制的缺陷会导致对政绩观偏差行为的责任追究不严格,从而产生负面示范效应;纠偏机制的缺陷会导致政绩观偏差问题持续存在甚至恶化,进而继续影响政府决策和行政效率。
(四)社会舆论压力造成短视政绩观
按照不列颠简明百科全书的定义,“舆论”指“社会中相当数量的人对于一个特定话题表达的个人观点、态度和信念的集合体”[10],这一集合体具有整合、反思、引导等作用。舆论是大众社会里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社会舆论作为公众意见的集合体现,是社会心理、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的综合反映,往往反映一定阶级、阶层、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社会舆论既
有正向引导的积极作用,又具有反向影响的消极作用。当今社会,舆论力量日益凸显,既能够推动社会正义与进步,也可能成为滋生短视政绩观的温床。一方面,媒体和公众往往倾向于关注那些能够迅速产生视觉冲击、吸引眼球的政绩成果。这种偏好使得领导干部在面对舆论压力时,为了迎合社会大众的期望而仓促决策、盲目行动,倾向于追求能够迅速显现成果的项目和政策。这种追求短期效应的做法,往往会牺牲长期利益,如环境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公平正义等。同时,为了快速展现政绩,一些领导干部倾向于选择那些表面光鲜但实际效果有限的项目,即所谓的“形象工程”或“面子工程”。此外,社会舆论压力还会导致地方领导干部在政绩评估上弄虚作假。为了避免负面舆论冲击,其可能会虚报政绩,甚至篡改数据,试图以彻底扭曲的“政绩”塑造出一个完全背离真实的虚假成功形象。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的即时性和广泛性特点,使得领导干部在面对负面舆论时,往往急于撇清责任、挽回形象,从而采取一些短平快的应对措施,而忽略对问题根源的深度挖掘与根本解决。尽管这些行为从短期看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应和政治声誉,但从长远看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也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造成负面影响。
三、政绩观异化问题的深层根源
政绩观是一个思想问题和作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和党性问题。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对事业产生种种不良影响,深层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缺失、政治意识淡漠、党性修养匮乏,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地位观、发展观等方面出现了偏差。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从根本上讲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根本。一名丧失理想信念的党员干部,往往会经不起诱惑和考验。
一些政绩观异化的官员往往“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这些官员为官从政的初始动机就不纯,都是在“私”字上起心动念,不顾大局谋“私绩”,中饱私囊谋“私利”,贪图享乐谋“私欲”,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归根到底是没有扣好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松动了。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是地位观、群众观发生了扭曲。政绩观映照的是党员干部如何认识和理解政绩,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如何看待党和人民的事业,如何处理党群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
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党员干部要用这样的理念来看待政绩,用这样的标尺来衡量政绩。政绩观异化的那些党员干部恰恰相反,他们一心钻营往上爬,只做能尽快升官上位、让领导看得见的工作。为了能够获取升迁的机会,他们对自己的名利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对群众的安危冷暖“看得轻”,在对待名利、权力和事业的问题上出现了扭曲。
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异化,是发展观出现了偏离。政绩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也是党员干部的发展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不能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必须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但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无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还是习惯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老路,看到好项目一哄而上,为了上项目举债开发,建设新项目贪大求洋,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失。
四、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的原因
一是理论素养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理解停留在表层,未能深入其理论内核,难以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方法论有效转化为工作实践的指导工具。由于缺乏系统性的战略视野、整体性的系统思维以及矛盾分析的辩证思维能力,他们无法全面精准地解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核心要义与实践逻辑,进而导致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方向性偏差,影响政策执行的准确性与有效性。
二是思维方式陈旧。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创新思维,固守传统工作模式,面对新问题,习惯照搬过去的成功经验,缺乏结合新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的意识与行动。此外,一些领导干部对调研工作重视不够,或开展的调研流于形式,未能深入掌握实际情况,导致难以创造出人民满意、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真正政绩。
三是人才选拔机制有待完善。在选人用人环节,“实干导向”与“选拔标准”的统一性有待增强。部分地区和单位未能严格践行德才兼备的选拔原则,存在“干部干、组织用”相互脱节的现象,既挫伤了干部干事积极性,也助长了不良风气。
在政绩考核层面,“考核精准度”与“结果运用”的衔接需要强化。当前
干部考核体系科学性不足,形式化考核、重复考核问题突出,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存在脱节,削弱了考核的“指挥棒”功能。在管理监督机制方面,“从严管理”与“容错纠错”的结合度有待提升。部分地方未能准确把握严管与厚爱的辩证关系,以从严处罚替代严格管理;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上,相关配套措施仍不够细致完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方式方法(从本汇编中的文章中提取)
一、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矫治路径
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形成受其工作经历、政治生态、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因而矫治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必须从症结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总体来看,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矫治主要可从价值重塑、能力锻造、制度健全、环境营造等四个方面入手。
(一)价值重塑:校准思想偏差,树立正确政绩导向
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政绩观偏差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错位。政绩观偏差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的“疾病”,预防和纠治政绩观偏差,首要之举在于校准思想,树立正确政绩导向。习近平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5]从党性来看,党性坚强方能保证方向不偏;从本性来看,摒弃私心杂念方能做到一心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筑牢防范政绩观偏差的思想堤坝。一方面,强化党性锻炼,树牢与党性立场相一致的政绩观。党性是坚定理想信念、履行根本宗旨的根本保证,也是弘扬务实作风、创造真实业绩的根本保证。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工龄增长而增长,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提高。领导干部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从党性高度来认识政绩观问题,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确保政绩观不出现偏差、发展观不出现偏离、价值观不出现偏移。另一方面,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与正确群众观相一致的政绩观。没有正确的群众观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政绩观。要把群众的“好差评”作为政绩的“度量衡”。“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11]50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树立和践行为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真心真情拉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能力锻造:提升本领水平,强化综合素质培养
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无论是干事创业还是攻坚克难,都需要治过硬、本领高强。毛泽东曾指出:“过去我们有本领,会打仗,会搞土改,现在仅仅有这些本领就不够了,要学新本领,要真正懂得业务,懂得科学和技
术,不然就不可能领导好。”[12]可见,本领能力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必要前提。一旦领导干部本领能力达不到工作实践要求,就会导致政绩观走样,进而产生政绩观偏差。因此,树牢正确政绩观,还需提升领导干部的本领能力,强化综合素质。一是提升政治能力。在党员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有了过硬的政治能力,才能保证立场坚定、方向不偏。党员干部要在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中提高政治能力、提纯政治品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是提升专业素养。专业素养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备的核心竞争力,党员干部要针对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需的知识体系。三是提升科学思维能力。科学思维能力是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重要思维方式和有力思想武器。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13]四是提升人格魅力。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可以经过后天磨炼、修养而成的。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为政治品格、外化为担当作为;坚决摒弃诸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类只图眼前、不顾长远的短视行径;以清正廉洁的操守、谦虚谨慎的作风,树立起令民众可信、可敬的公仆形象。
唯有将党性原则融入精神气质,用人格力量凝聚人心,才能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力同心、接续奋斗。
(三)制度健全:消弭制度缺陷,完善制度体系建构
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特质。一套完整的制度建构需要通过具体的体制机制来执行和保证。当前矫治错误政绩观面临表现隐蔽、识别困难、方法单一、因时而变的现实障碍。因此,必须从制度建构层面出发,消弭制度缺陷导致的政绩观偏差,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优化教育培训机制。把政绩观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学形式,提高学习实效。突出抓好党性教育,深入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年轻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计划,注重用好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是干事的“指挥棒”,也是成事的“助推器”。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了解干部,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做好分级分类考核,完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
精准度。善于挖掘、科学评估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持显绩、潜绩一起考,通过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引导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抓发展,杜绝盲目铺摊子、低水平无序竞争等问题。三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细化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把那些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好大喜功、沽名钓誉的干部没有市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四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好干部既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对“形象工程”、懒政怠政这类政绩观严重偏差的行为,坚决施行终身问责机制,严厉打击,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形成长效震慑。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管理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收集反映干部政治表现方面的具体情况。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机制,对存量“家底”、遗留问题、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新官要理旧账”。打出加强教育培训、完善考核评价、鲜明用人导向、严格监督问责这一套“组合拳”。
(四)环境营造:引导社会风尚,形成正向舆论氛围
政绩观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尺,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正确的政绩观注重实效,把人民的福祉放在首位。习近平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
[5]引导形成正确政绩观的社会风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坚持率带引领,发挥模范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起,以身作则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14]激发整个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二是强化典型引领,发挥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以榜样为“镜”,汲取榜样精神力量,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展示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成果和价值所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向榜样致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三是加大宣传引领,发挥正向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内涵、表现特征、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政绩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或者项目数量,而是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营造“立竿见影的发展是政绩,打基础作铺垫也是政绩”[11]30的良好环境,形成追求实效、注
重民生、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
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之间具有内在联系。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要将政治能力与专业能力统一起来。一是将政治能力作为根本保障。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创新开展“红色课堂进车间”“田埂上的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干部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淬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将专业能力作为攻坚利器。面对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赛道,要实施好“干部专业素养提升工程”,通过建立“产业链长+专家智库”协同机制,选派干部赴国内经济发达的工业园区和企业跟岗锻炼学习。
要将担当精神与务实作风统一起来。一是将担当精神作为破题关键。要锤炼攻坚克难魄力。对于历史遗留的“半拉子工程”,要成立“攻坚克难专班”,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复杂问题”制度,彰显“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担当魄力。二是将务实作风作为效能源泉。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好各类走访调研活动,做好各种专项整治工作,用“马上就办”的作风赢得群众的口碑。
三、以长效制度机制实现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实现常态长效。
要以良好制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是建好用好思想教育常态化制度。要经常性开展“政绩观大家谈”活动,组织干部对照“新形象工程”反面案例检视整改,学会用勤恳踏实的创业精神涤荡浮躁心态。二是建好用好考核激励精准化制度。要树立“底线思维”,推行“红黄绿”三色政绩评价,用“绿色”标注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长期性工作,用“黄色”预警“重形式、轻实效”倾向,用“红色”严惩数据造假、违规举债等行为。三是建好用好容错纠错制度。要通过出台政策机制,对因客观因素导致的探索性失误予以免责,经评估属“不可抗力”的工作行为应予以免责,以保护干部改革创新积极性。
要以科学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是突出细化考核监督机制,构建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建立多维立体考核机制,推行“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实现从“一刀切”到“精准化”
转变。要设置具有差异化的“工业主导型”“农业优势型”“生态功能型”的不同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权重的分类考核机制,有效遏制“盲目攀比GDP增速”的冲动。具体实践中,对于煤炭资源型城市,可以新增“接续替代产业占比”“塌陷区治理率”等考核指标;对于林业地区,可以强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率”“森林碳汇交易额”等考核指标。二是设立监督“防火墙”,建立政绩回溯评估制度机制。要树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鲜明导向,建立强有力的依法追责问责机制,避免干部因政绩观偏差而乱作为。要构建“大数据+干部监督”平台,运用好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测系统等数据源,对干部进行作风预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要对已经签订的发展项目进行“全周期评估”,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需从理论与实践多维度发力。一是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把握“闯”与“实”的平衡。一方面,以“否定之否定”原理为指导,大胆探索制度创新,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在一些领域开展首创性改革,突破既有制度壁垒。另一方面,立足实际,拒绝“拿来主义”,因地制宜,避免盲目跟风,确保各项发展根基稳固。二是构建科学完善的政绩评估与激励机制。建立“短中长期”三维评估体系,既考核项目落地、经济增长等“显绩”,更将生态承载力、民生满意度等“潜绩”纳入重要考核指标,以此引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推动形成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绩观。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创新者撑腰,鼓励党员干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大胆创新。三是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大事”与“小事”。既要提升工作效率,聚焦事关海口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也要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从细微处着手,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实现改革创新魄力与风险防控底线思维的有机统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勇闯新路。
五、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朴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对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意义重大。实践中,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用好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需要个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又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
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建立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注重把政绩观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创新培训形式,督促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筑牢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根基。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比如,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促进党内同志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防范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提供多元保障。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是突出精准考核。群众满意是衡量政绩观的第一标准,要强化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最高评判标准。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指标设置、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底线红线,严格考核责任,提高考核质量,推动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三是从严监督问责。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常态化监测监督其履职行为,及时预警纠治政绩观偏差,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分领域制定政绩观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那些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政绩观不端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郭莹: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可以从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管理监督、完善考核工作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教育引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等学习内容,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提升警示教育精准性实效性,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背后的政绩观错位问题,引导领导干部举一反三、纠偏正向,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严格干部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
观、事业观”。我们要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把党员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紧盯突出表现,抓住问题本质,时刻防范政绩观错位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考核是直接影响干部政绩观的“指挥棒”,要将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功能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的时候要体现差异化。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六、如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朴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一门必修课,也是一项硬任务。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把问题意识贯穿政绩观塑造的全过程,全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把政治忠诚教育作为管根本、保方向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生动展示党的创新理论的实践伟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把干部能力建设作为重大任务常抓不懈,把加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把一线摔打作为干部成才之道,通过专题培训、外出研学、跟岗实践等形式,引导干部立足实际把握好岗位工作的规律,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
三是强化激励担当。把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负责作为价值取向,健全完善精准赋能、撑腰鼓劲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宽容干部在改革攻坚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做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在任何条件下,遇到任何困难,发展的意识不能淡化、发展的热情不能降低、发展的干劲不能减少。
四是强化用人导向。把好的导向体现到干部调整使用中,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惯性思维,通过严格考察把关,把勤政为民、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使用起来,让作风漂浮、弄虚作假、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惩戒、没
有市场,真正以精兵强将、德才兼备的强大阵容担起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田锐: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
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思想引领、能力提升、制度保障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党员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强化党性教育,校准价值坐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理论+实践”双轨教育模式,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班的必修课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培训,开展课题调研,强化学习效果。依托红色资源,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走初心之路、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
锤炼干事本领,砥砺担当品格。“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需要过硬的能力支撑。要紧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要求,着重提升干部能力素养,精心组织培训,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能力基础。紧跟时代发展变化,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打开思路视野、充实技能储备。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让干部在基层一线“墩苗壮骨”“啃硬骨头”,在打好“顺风仗”、打赢“逆风局”中勇挑重担,把正确的政绩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绩。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健全追责问责与容错纠错制度机制,既严肃查处政绩观错位,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又积极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七、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为政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识是基础,关键还在于笃行。要胸怀“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奋力书写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答卷。
自觉与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履职尽责、干好工作。要善于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止抓落实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搞变通、不到位等问题,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提升敢担当善作为的素质本领。干部要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就要努力使自身能力素质跟上时代步伐、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调研了解到,有的干部出现政绩观偏差问题,一定程度上也与“不善为”有较大关系,破除思维惯性、行为惰性,还需持续用力。要自觉加强学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更新思想观念,开阔工作视野,努力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自觉强化实践锻炼,多当几次“热锅上的蚂蚁”,多接几个“烫手山芋”,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注重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注重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增强系统思维,处理好稳和进、破和立、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等关系,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无论是抓好改革发展稳定,还是日常办文办会办事,有的正确决策没有产生预期效果,有的工作存在隐患、纰漏,根本还是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抓落实作为“分内事”“基本功”,推动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注重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过程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步一个脚印地接续推进,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浮在表面、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
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的重要标准。党员干部的工作,桩桩件件都连着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福祉。要加强调查研究,比如,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民生领域的问题、社会基层治理中的问题,多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使改革所向与民心所盼更契合,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不图虚名、不务虚功,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经得起历史检验。用好党内集中教育和日常党建工作中形成的载体,落实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制度机制,从群众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小事做起,以点点滴滴、扎扎实实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守党的纪律底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有作风要求,也有纪律红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等行为作出相关处分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锐意进取、大胆干事。
八、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要靠干部的自觉,还需要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地把导向树立起来,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态势,推动干部以实干创造实绩。
坚持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注重运用正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引导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
强化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真抓实干、做出突出实绩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更好发挥干部选拔任用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关心爱护干部,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
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提高考核科学性、精准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赋能,精简优化基层考核,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
发挥管理监督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巩固有关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通过落实和完善各项措施,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九、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机制。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把政绩观教育全面融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体系,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增强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明确实践要
求。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强化示范效应,创新培训方式,增强教育实效,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让领导干部学有榜样、行有警示。三是推动知行合一。将政绩观教育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督促领导干部定期对照检视、经常谈心谈话,推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
(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一是突出政治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深入考察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聚焦实干实绩。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三是严格程序监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优化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指标,特别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变化适时调整,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二是优化政绩考核程序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构建上级同级下级评、群众评、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立体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群众参与评价的机制和平台,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中来。三是强化政绩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政绩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改进工作挂钩,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日常监督问责刚性约束机制。一是注重工作协同。推动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构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的“大监督”格局,增强统筹衔接、融合推进的监督合力。二是聚焦具体问题。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中查找政绩观扭曲、权力观异化、事业观偏差等问题。三是从严监督问责。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及时预警纠治政绩观偏差,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对政绩观不端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五)落实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一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突出
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准边界尺度,把牢容错关口,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打击诬告陷害机制。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完善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的具体措施,对实干担当、群众认可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让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
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党员干部如何才能做出业绩、干出实绩、留下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并提出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这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
首先,发挥党性的决定性作用,廓清为谁创造政绩的误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说到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明确了根本的价值取向。党性强不强、纯不纯,直接影响着党员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牢固与否。党员干部拥有了坚强的党性,才能摒弃私心杂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党性坚强和正确政绩观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要在强化党性锻炼中不断升华和校正,做在经常、融入实践,持之以恒、常修常炼。一是要把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结合起来。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在不断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中自觉校正政绩观;另一方面党政干部培训也要把政绩观教育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特别是在党性分析时嵌入政绩观,把政绩观是否正确作为衡量党性是否坚强的标志之一。二是要把理论学习和真抓实干结合起来。既要发挥科学理论的价值指引作用,使通过学经典、读原著所建立起来的理性认同成为正确政绩观的“底色”,也要发挥实践的重要作用,办实事、务实功、求实效,用真抓实干检验政绩观的“成色”。三是要把反面警示和正向引导结合起来。在剖析一些问题干部时,批评政绩观上的偏差,亮出“底线”“红线”,产生警示作用;同时在宣传优秀干部时,褒扬正确政绩观,亮明“标尺”“参照”,产生引导作用。
其次,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明确创造什么样的政绩。干部考核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和方法对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
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是干部选拔奖惩的有力依据。有什么样的“指挥棒”,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完善的干部考核制度能够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要健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一是在考核主体上,建立多元化的参与机制。在完善上级、同级和下级三级考核主体的结构配比的同时,扩充群众参评的渠道,发挥人民群众作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全方位的监督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二是在考核内容上,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标体系。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实行动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党员干部是否干出政绩的基本依据,督促激励他们更加深刻理解政绩的科学内涵,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三是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要更加合理充分。既要使考核结果成为选贤任能的重要参考,也要使其成为落实追责问责的重要鞭策,更要留有容错、纠错的空间。
最后,以工作落实为抓手,解决好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落实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工作态度,解决的是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敢于创新开展工作,也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要一换领导就“兜底翻”,更不要为了纯粹要政绩而“另搞一套”;既要做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强烈的那些看得见、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能够为后人打预算、作铺垫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要破除只留痕、不留绩的虚招,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扫除发令多、服务少的官气,不生搬硬套、敷衍塞责,大抓落实、狠抓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心系人民、造福人民。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站稳人民立场,带着群众感情做事情,立足群众观点看问题,心怀群众冷暖解难题,自觉用广大人民群众的“脸色”来检验自己工作和政绩的“成色”。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境界和责任担当,坚决杜绝出现“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满意的答卷。
十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正确把握好的“四对关系”
—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上”和“下”的关系。党员领导
干部要深刻认识党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统一的,对上负责、对下负责都要统一于为人民利益而奋斗,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统领发展,决不做只让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
二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有”和“无”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干事担事作为从政的价值所在,作为创实绩、树政绩的根本所在,恪尽职守、担当作为,迎难而上、敢于斗争,防止拈轻怕重、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等消极现象,以“有我”的担当和“无我”的境界书写时代答卷。
三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近”和“远”的关系。党员干部要把近施和远谋结合起来,一棒接着一棒跑、一任接着一任干,立足当下但不只顾当前,着眼长远但不好高骛远,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久久为功的韧劲,踏踏实实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四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公”和“私”的关系。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眼中有大我、胸中装大局、脚下行大道,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谋划发展算大账不打小算盘,干事创业守大义不耍小聪明,以“计利当计天下利”的格局走好每步棋、服务一盘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防止“八种倾向”,即: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倾向;盲目蛮干、不按规律办事的倾向;“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倾向;“装样子、搞花架子”的倾向;投机取巧、虚报浮夸的倾向;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倾向;“按下葫芦浮起瓢”、留下后遗症的倾向;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倾向等。
十二、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在于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领导干部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信仰之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根基,是根本性、先导性的工程。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为谁树立政绩、树立什么样的政绩以及靠什么树立政绩等核心问题,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党
史的“教科书”“营养剂”作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基地、讲述党史故事等方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感悟党的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三是创新运用典型教育。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方面,深入挖掘和宣传那些一心为民、甘于奉献、善作潜绩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深刻剖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反面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完善考核机制,树立实干导向
考核评价是指挥棒、风向标。必须充分发挥考核的牵引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一是科学构建考评体系。要坚决破除“唯GDP论英雄”的惯性思维,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任务,构建涵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治理、风险防控等维度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要探索建立潜绩考核评价办法,关注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成效,激励干部既做显功也做潜功。二是不断优化考核方式。要改进考核方法,推动考人与考事、定性与定量、年终与平时相结合。强化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考核,建立干部实绩档案。还要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的精准度和效率。要将群众评议、服务对象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政绩考核真正反映民声、体现民意。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牢固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用人导向,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挂钩。对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对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不力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真正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机制。
(三)加强实践锻炼,提升履职能力
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靠过硬的本领和务实的行动来体现和落实,必须把实践作为最好的课堂。一是强化基层一线历练。要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信访维稳等复杂岗位和基层一线去“墩苗”历练[3]。让他们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体察民情民意,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提升解决实际矛盾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从实践中深刻领悟“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二是注重重大任务磨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地方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有意识地让领导干部在推进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改革、应对重大事件中扛重活、打硬仗。通过交任务、压担子,锤炼其战略思维、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应急
处突能力,使其在攻坚克难中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三是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应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渠道,定期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干部轮岗。这有助于拓宽干部的视野格局,增强干部的系统观念,全面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健全监督体系,强化问责纠偏
严密的监督体系和有力的问责机制是防范和纠正政绩观偏差的“防火墙”和“手术刀”。一是整合监督力量。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还要重视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和审计的“经济体检”作用,将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其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全过程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强化问责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因政绩观错位导致国家利益、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营造良好生态,激励担当作为
健康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是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创造真政绩的丰厚土壤。一是精准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细化“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情形和认定标准,明确政策界限。对那些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中出现无意过失和探索性错误的干部,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要大胆容错免责,为他们松绑减压、撑腰鼓劲,真正打消“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顾虑。二是健全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规范信访举报秩序,营造风清气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环境。三是加强组织关心关爱。健全和落实干部待遇保障、休假体检、心理关怀等制度,特别是要关心关爱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工作的干部,
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支撑。新征程上,唯有持续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才能不断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激发其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过硬业绩,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十三、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一)健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机制
一要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在党校(行政学院)各类主体班次中常态化开设政绩观教育专题板块,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教育。还要挖掘红色革命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等党性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线上线下各类培训平台,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教育,切实达到凝心铸魂、培根筑基的效果。
二要推动政绩观教育融入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将领导干部政绩观教育与组织生活有机融合,贯穿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过程。通过定期交流研讨,对政绩观存在偏差的干部及时提醒教育,激励其主动担当作为。教育方法上,可结合正反典型案例开展教育,一方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深入剖析反面案例的警示意义,推动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偏差,切实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的思想防线。
(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标准、基层实践和实干实绩相结合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中突出政治标准,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机制,对政治表现进行动态评估和常态化识别。坚持实绩导向,全面开展干部“蹲点调研”,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考察,确保选人用人真正体现事业需求和业绩导向。严格执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四个特别”要求,“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3]。
二要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加大不合格任职干部调整力度,破除干部“只升不降”的错误观念。通过制度创新,打破“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不错”的怪圈,营造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同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及主要领导交接制度,明确任期目标与责任,规范交接流程与内容,防止因领导干部频繁调动,而滋生的急功近利、“新官不理旧账”等短视行为。通过这些举措,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工作理念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坚定担当,推动各项事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政绩考核工作机制
一要坚持以目标结果为导向。在强化政治考察的同时,着力完善高质量发
展政绩考核体系,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具体而言,就是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在突出正确政绩观重点领域的基础上,增强指标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增加可量化绩效比重,优化权重分配,实现显绩与潜绩的有机结合。要创新考核方式,多维度、全过程考察干部,提高组织部门、职能部门和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常态化近距离接触干部机制,完善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办法,真正做到以事察人、知事识人,把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精准识别出来;要强化综合研判,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评价干部政绩,科学把握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历史基础与现实贡献、个人作用与集体协作之间的关系,防止新官上任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切实为真抓实干、着眼长远的干部提供有力支持。
二要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问题。应严格规范考核主体,依据集中统一原则,明确由一个或少数部门承担主要考核职责,切实整合现有各类考核事项;大幅精简考核频次,对不必要或重复的考核项目坚决取消或合并,从制度层面破解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难题,真正为基层减负,确保考核工作有效发挥应有作用。
三要着力强化考核激励联动机制。应当建立及时、准确的考核结果反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及干部个人反馈考核情况,既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要明确方向、提振信心,还要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与考核紧密挂钩的奖惩制度体系,切实解决考核中的平均主义和形式主义。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既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又严肃问责不作为现象,充分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四)强化日常监督问责机制
一是深化日常管理监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政绩观偏差问题明确界定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这充分表明严格监督管理是防止领导干部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的关键举措,必须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实践中,应坚持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协同推进,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将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监督全过程,结合巡视巡察、考核考察、主题教育督导等工作,做到学习情况必查、谈心谈话必问、民主测评必看、群众意见必听、工作落实必核,引导干部树立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优良作风。
二是强化专项治理与常态监督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形象工程”“半拉
子工程”、统计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典型案件推动全面整改。将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建立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治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实行终身追责,坚决遏制急功近利的政绩冲动,营造真抓实干、造福百姓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
一要精准规范问责,实现压力传导与动力保护相统一。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问责工作必须凸显精准性,防止泛化、简单化。有关部门要完善问责工作流程,细化各环节操作标准。建立健全问责监督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的问责行为,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倒查追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注重纪法情理有机统一,精准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和“四种形态”,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二要细化容错纠错实施机制。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细化容错纠错实施细则,消除干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针对当前机制落实中的难点,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宣传、开展以案释法行动、印发典型案例,加强工作指导,以实际行动指导鼓励基层真正做到敢容、会容,并且容到位,为干部担当作为撑腰鼓劲[4]。相关部门要通过政策宣讲、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引,帮助基层准确把握容错标准,做到敢容会容、容准容好。坚持容错与纠错并重,做好后续教育引导和关心帮扶,推动干部从“有过”向“有为”转变。
三要完善干部关心关爱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休假保障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休假制度。畅通干部诉求表达渠道,对涉及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要及时研究、积极采纳、定期反馈。注重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让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温暖,激发干事谋事内生动力。
十四、实践进路:构建正确政绩观的长效保障机制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政绩焦虑”“数字造假”等问题,本质上是责任链条断裂与跟踪问效缺失的制度性反映,亟须构建正确政绩观的长效保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13]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培育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方法论指引。因此,要建立“理论认知—价值认同—行为养成”的闭环保障机制,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进路。
(一)构建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解决“政绩为谁而树”的思想根源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强,才能方向明、人心齐、底气足。”[14]他强调:“要善于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动力。”[15]以理论认知深化政治自觉,以价值引领推动实践创新,不仅是破解当下思想困惑的关键抓手,更是塑造以人民为中心、以历史为镜鉴、以实践为标准的政绩伦理的思想基础。
构建理论学习常态机制,需打造“经典原著+时代课题+实践案例”的立体化课程体系,并形成“理论教育夯实基础、案例分析深化理解、实践检验验证成效”的闭环转化路径。在理论教育层面,将政绩观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程,通过研读《共产党宣言》《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经典文本,溯源马克思主义政绩观“政绩是人民实践的客观反映”的理论本质,破除“唯GDP论”“形象工程”等功利主义迷思;同步开设“新时代政绩伦理”“历史维度下的政绩评价”等专题模块,系统阐释政绩价值准则,强化领导干部的理论认同。在案例分析层面,建立“正反典型案例库”,既运用情景模拟、政绩观辩证沙盘等教学方法剖析“形象工程”“数据注水”等反面案例的危害机理,也提炼“塞罕坝精神”“脱贫攻坚政绩观”等正面典型的经验启示,形成“对照式学习”的警示效应。在实践检验层面,构建政绩观导向的量化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模块化课程设计与学分制考核管理,推动领导干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群众需求在哪里、工作重点就在哪里”的实践自觉,最终实现“经典原著—时代课题—实践案例—新经典案例”的循环提升。
确保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的长效运行,要建立“战略规划指明方向、要素配置提供支撑、动态评估促进优化”的支撑架构。制定政绩观教育的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党校培训、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的课时要求与质量标准;整合党校、高校、智库等多方优质师资,依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打造智能化学习矩阵;通过政绩观测试量化领导干部理论认知水平,运用上级评价、同事互评、群众测评等多维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建立政绩观教育成效跟踪档案,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政绩取向进行长期观察。这一制度设计,既体现了战略规划的刚性约束,又兼顾了实践反馈的动态优化。
构建理论学习常态机制,既是破解“政绩为谁而树”思想根源问题的战略举措,更是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从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在自觉的关键举措。领导干部将“以百姓心为心”内化为思维习惯与行为方式,实现从“思想改造”到“治理革新”的跨越。这种转变既体现为决策过程中“群众获得感”
权重的实质性提升,更升华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政绩担当。正如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建设者用半个多世纪创造的“绿色奇迹”,正是正确政绩观与历史耐心相融合的生动写照。
(二)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解决“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困惑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16]新时代领导干部要想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的政治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明的纪律作风,在工作中与时代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志同道合,就必须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
锤炼党性本质是政治人格的塑造过程,需要在持续的学习、实践、反思中实现自我革命。锤炼党性需把握政治、价值和实践三大核心维度,并在实践中形成闭环。在政治维度上,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重大部署与党中央战略意图保持高度一致。在价值维度上,需要实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思想转变,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举措,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仆意识。在实践维度上,要培育“功成不必在我”的战略定力,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长期任务中,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评价机制,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这种“三维一体”的锤炼机制,构建了认知、价值、实践有机统一的转化闭环,要求领导干部在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必须实现政治立场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同频共振、价值取向与人民群众期盼的高度契合、实践标准与历史检验要求的有机衔接。
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深刻反思自身的政绩观偏差。一是建立深度锤炼机制。领导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载体开展常态化自我检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政绩观偏差。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制度,对重大决策失误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执行责任也反思政绩导向偏差。二是完善决策追溯体系。对重点工程项目推行“全生命周期复盘”,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决策存证链,确保政策制定、资源调配、绩效评估等环节可追溯可问责。三是创新政绩评价模式。构建“群众满意度+专业评估得分+历史检验值”的三维考核模型,将“12345热线诉求解决率”“网络舆情正向指数”等纳入评价体系。四是筑牢思想防线。建立政绩观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深化
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政治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定期党性“体检”将作风要求转化为刚性约束;开展党性教育专项整治,以延安整风精神破解“空转虚化”痼疾,推动学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体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核心要义,更是将党性锤炼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形成了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修课”。通过常态化锤炼党性,领导干部能够不断筑牢思想根基,确保政绩观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以与时俱进校准价值坐标,使领导干部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绩观上的偏差;用制度刚性保障实践成效,确保党性锤炼机制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深化。这既是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的深刻回答,又是解决“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困惑的现实支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制度优势,更为新时代领导干部队伍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政绩观提供了实践方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重要力量。
(三)构建干事容错纠错保障机制,解决“靠什么树政绩”的制度创新问
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17]为干事创业者构建容错保障机制,既破解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瓶颈,又回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之问,让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中既能“放开手脚”又能“守住底线”。2018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随后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或者容错纠错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到地方实践层层推进,不仅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适用范围与操作程序,为干部干事创业划定了清晰的“安全区”,而且通过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内生动力,在全社会营造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从历史维度看,容错机制始终与中国共产党的制度创新同频共振。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历经改革开放后的制度化探索,至新时代形成“三个区分开来”政策体系,其演进历程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鼓励领导干部担当的制度自觉。从理论维度看,容错机制通过“理解制度内涵、认同制度价值、践行制度要求、收获制度成效”的完整链条,激发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的热情和积
极性。[18]然而,调研显示,当前机制制度执行环节的名实不符现象,迫切需要系统性改革以释放治理效能。容错机制运行面临象征性落实、政策核心标准缺失和制度衔接困难等问题。
一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象征性治理现象突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避责倾向,导致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规避性执行等问题;二是政策文本存在容错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核心标准“三缺”问题。陈朋针对基层干部对容错机制建设的感知和认识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1.35%的受访者期待政策条文更具体,33.05%的受访者期待典型案例指引,22.44%的受访者期待流程更简洁[19];三是制度衔接机制缺失,仅有少数案例实现事前备案与精准问责的有效衔接。这些实践困境折射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怕担责倾向,存在“不敢为”与“不愿为”的矛盾,最终导致容错机制出现局部“空转”。
破解干部队伍“不敢为、不愿为”问题,需打造“制度规范筑牢根基、法治约束强化保障、绩效考核激发动力、监督问责确保实效”的立体化保障机制。在制度设计上,推行清单化治理模式,细化容错情形认定标准,厘清“可容之错”与“不可容之错”的边界。如南京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二元结构,打破“洗碗效应”,有效激发领导干部敢闯敢试的内生动力。在法治保障层面,构建立法嵌入与程序闭环的整合型保障机制,既能保障程序正义,也可强化制度权威性。如杭州“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回溯”的闭环程序,在招商引资、政策创新等12个领域建立配套机制,实施容错备案制,形成“备案—认定
—处置”的法治化路径。在创新考核机制上,将“12345热线响应时间”“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率”等民意指标纳入考核。如2024年北京市“12345热线”指标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分别达96.7%和97.0%。在监督体系上,建立“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审计机关+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督网络。如杭州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数据碰撞生成预警2万余条,查实率71.96%。通过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形成“正向激励激发担当、容错免责鼓励创新、偏差校正确保方向”的动态治理循环,既破解了“为官不为”,也回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命题,实现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十五、努力创造为党尽责、为民造福的过硬实绩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当前,广西迎来了历史最好发展时期,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牢固树立“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
笃行实干、久久为功,书写好新时代壮美广西的精彩华章,不负伟大时代、不负人民期盼。
唱响加快高质量发展主旋律。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观,才能完成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广西深刻把握自身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和独特作用,注重策略方法、强化资源整合、创新应用场景,构建“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的发展路径,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打造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合作高地,为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赛道、注入新动能。我们将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系,健全涵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效益、资源消耗、债务风险等在内的综合评价机制,让质量和效益成为硬指标,坚决遏制“要速度不要质量”“顾当前不顾长远”“重经济不重环保”的粗放式发展,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以高质量发展丰硕成果展现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力量。
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广西连续多年把八成左右的财政支出投入民生保障,实施一系列惠民实事工程,为农民工牵线搭桥、帮大学生就业落脚、促进教育医疗提质扩容、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业绩源于人民需要,成果交由人民评判。我们将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成效作为检验政绩的核心标尺,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在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用人民群众的“脸色”来检验工作和政绩的成色。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习近平总书记称赞“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我们牢记嘱托,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狠抓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八桂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我们将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一手抓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一手护自然生态生机盎然,坚决不要带污染、带血泪的GDP,纵深推进涉重金属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污染等问题排查整治,谋划建设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引领全区有色金属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广西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举全区之力支持柳州化债为突破口打响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攻坚战,建立全面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机制,强化边境地区综合治理,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我们将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严肃查处盲目举债、数据造假、违规上马“两高一低”项目等问题,坚决守牢粮食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稳定等底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广西,以边疆安宁、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和政绩标准。
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权力滥用是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也是造成政绩观错位的重要因素。广西坚决廓清“广西政治生态不错,反腐败任务不重”等错误认识,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把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刻汲取蓝天立、周家斌、彭晓春等案教训,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项目谋私贪腐等系列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加大风腐“同查”力度,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一严到底的信号。我们将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扎实开展干部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为基层减负、向形式主义亮剑,以严的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引导广大干部锤炼党性、务实担当,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从“等等看”向“马上干”转变、从“找借口”向“找出路”转变、从“干一时”向“一直干”转变,使大家心更齐、“气”更清、劲更足,以良好政治生态保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十六、不断完善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认真实施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监督问责约束机制,为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
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政绩观偏差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错位,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是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重要基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健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一议题”、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具体制度,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突出抓好党性教育,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政绩。要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帮助干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二)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评价是干部干事创业“指挥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要持续完善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施领导干部政绩正反双向评价,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满意感知等设置正向评价内容,结合面上典型表现、新型偏差倾向等设置负面评价内容,通过优化指标设计、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科学性、精准度,真正把“指挥棒”举起来、让“红绿灯”亮起来。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为党员干部立起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标尺。
(三)健全正确选人用人机制
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导向,正确的用人导向是指引干部成长进步、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风向标。要健全精准有效的知事识人体系,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把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健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在正确政绩观引领下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进一步明确“下”的情形、优化“下”的程序、拓宽“下”的渠道、压实“下”的责任,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力度,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保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稳定,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防止频繁调整诱发干部浮躁情绪、短期行为,坚决杜绝“击
鼓传花”“新官不理旧账”。
(四)健全监督问责约束机制
树牢正确政绩观既要正向引导,也要反向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乱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问责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行为、纠治政绩观偏差,严格按照正确政绩观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开展工作。要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及时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对查明属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让党员干部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要建立健全政绩观偏差问题倒查机制,突出跟踪式纠偏,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成果。要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链条建立容错纠错制度,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高度统一起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营造鼓励干部勇于创新实践、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十七、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高质量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探索形成的工作方式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着重强调的工作策略方法,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正面清单。推动高质量发展,
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又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在党员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政绩观,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好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从正面清单看,就是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世界眼光,胸怀‘国之大者’,把历史、现实、未来贯通起来,把中国和世界连接起来,增强战略思维能力,使我们制定的战略符合实际、行之有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战略支撑。”党中央明确要求在粮食安全、风险处置、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领悟力,始终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悟透党中央决策部署“是什么”“为什么”,强化责任担当,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
到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认识和化解矛盾,是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领导制定厦门15年发展战略、福州“3820”战略工程和浙江“八八战略”,都是在广泛问计、扎实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的。高频次实地调研、每决大事必先调研、每年定一两个重点调研题目、多方面谈话调研等,习近平同志为我们作出表率和示范。2025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在确定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时注重体现自身特色、发挥比较优势。”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阶段新特征、科技新变化、人民新需要、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和空间布局等,紧盯问题短板及其根源,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处理好国内和国际、速度和质量、政治和经济、发展和民生、资源和生态、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自觉认识和更好遵循经济发展规律。通过问题表象看本质,探寻问题背后的内在规律,是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前提。顺应和运用好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就能够确保方向上不偏倚、质效上事半功倍。抓经济发展,既要在时间上认识、尊重、顺应规律,不超越阶段、超出条件安排,制定长远规划时保持历史耐心、反复研究论证、谋定而后动;又要在目标任务定下来后,雷厉风行抓落实、久久为功抓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全方位、开创性的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的变革,根本就在于我们党高度自觉地顺应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从繁杂问题中把握事物的规律性、从苗头问题中发现事物的趋势性、从偶然问题中揭示事物的必然性,持续积累和深化经济工作规律性认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提高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使经济工作更加符合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提高服务群众本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鲜明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
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人民群众的真知灼见中获取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灵感,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新鲜经验,让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水平,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分工日趋复杂,形态更加高级,国内外联动更加紧密,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有专业化能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是分析形势还是作出决策,无论是破解发展难题还是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需要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全面增强各方面本领,广泛深入学习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社会、管理、生态、国际,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各方面的基础性知识,及时掌握前沿动态,自觉赶上时代潮流。有针对性地弥补知识缺陷、能力短板、经验弱项,全面系统学习并科学运用同履职尽责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适应全媒体传播格局,善于把握时、度、效,讲好本领域发展故事,凝聚最大共识。
着力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比如,在浙江鲜明提出“宁可十防九空,也不能万一失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切实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告诫全党时刻牢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我国发展”“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的见识和胆识,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有效掌控局势、妥善化解危机。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党员干部是否具有运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决定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也直接决定着法治能否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轨道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运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创新驱动、维护社会公平,全方位推进经济领域法治建设,为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着力提高抓落实能力。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习近平同志在地方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抓落实工作,在宁德倡导“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精神,在福州提出“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在浙江强调“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抓落实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意图,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不轻易提新口号,不轻易改弦易辙,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抓住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分清轻重缓急,加强政策配套、协同攻坚、督察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天津市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邸晓星
(2025年2月10日)
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是干部谋事干事、创造业绩的价值取向和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深刻揭示了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对领导干部在推动发展、落实改革部署中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领导干部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新的业绩。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一、为谁创造政绩:为民造福是最重要的政绩
干事创业为了谁、为谁出政绩,是领导干部谋事干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够直接反映领导干部的价值观、事业观、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为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
领导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一百多年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一切为了群众作为干事创业的起点和根基,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在为人民谋幸福中践初心担使命。因此,为民造福的政绩观是对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贯穿于党的奋斗历程和全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人处理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党的利益观决定了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自觉
做到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切不能把个人利益看得过高过重,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甚至为了个人利益不惜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损害党的形象、损害人民利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作为领导干部,谋事干事是为己做官还是为民谋利,对此一定要有正确认识。
领导干部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重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为民的责任感、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德的基石,领导干部要自觉对照党性原则和党的初心使命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和从政的责任使命,把为民造福的理念贯穿于干事创业全过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二、创造什么样的政绩:坚持高质量发展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新时代围绕什么样的目标干事创业,事关领导干部谋事干事的方向和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为领导干部创造业绩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领导干部要将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这是由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所决定的。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经济持续增长、民生不断改善、全方位筑牢国家安全防线等各方面,都需要在发展中破解难题,需要以发展奠定扎实基础。为此,领导干部政绩的实质是谋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矛盾和问题主要聚焦在发展质量上,经济发展需要从“数量追赶”的粗放型增长向“质量追赶”的集约型增长转变。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以“硬道理”的高度自觉把发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正确的发展理念来看待政绩、衡量政绩,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坚决反对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为换取经济增长而牺牲生态环境等错误行为,更不能只注重做“显绩”、不注重做“潜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这就是为
什么要树牢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就在这里,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对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领导干部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在把握和处理好一系列关系上下功夫。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辩证统一的科学方法整体谋划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一是善于把握稳和进的辩证关系。“稳”是基础,“进”是动力,稳得住才能进得了,不断前进才能增强稳定的基础。坚持稳中求进,既不能急功近利、急躁冒进,也不能一味求稳、不敢推进。二是善于把握立和破的辩证关系。“立”是出新,“破”是去陈,立得起、立得住才能破得了、破得开。坚持先立后破,既不能急于求成、未立先破,也不能因怕担风险而因循守旧、抱残守缺。三是善于把握虚和实的辩证关系。务虚是寻方法,务实是求实效。坚持虚实相彰、虚实相宜,既不能贪慕虚名虚荣、搞华而不实的虚功,也不能不得其法、一味蛮干。四是善于把握标和本的辩证关系。“标”是外现,“本”是根源。治标是为了治本,治本才能巩固治标的成效。必须牢固树立“既要治标,更重治本”的政绩观取向,坚决纠正“重治标轻治本”的偏差以及“只治标不治本”的形式化做法,坚持标本兼治,善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五是善于把握近和远的辩证关系。“近”是当下,“远”是长远。谋长远为谋当下指明方向,谋当下为谋长远奠定基础。树牢“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既杜绝只顾当前、不顾长远的短视行为,也要防止好高骛远、脱离实际的政绩观偏差;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三、怎样创造政绩: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
依靠什么方法和途径来树立和创造政绩,事关领导干部谋事干事的方法和作风。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坚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这对领导干部依靠真抓实干创造实绩的过硬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
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要求全党“实事求是,力戒空谈”;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强调“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党的光荣事业是在广大党员干部苦干实干、攻坚克难中不断开创出来的。“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下定“不改变兰考面貌我决不离开那里”的决心,带领兰考人民战风沙、斗内涝、治盐碱,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沙治水对策;谷文昌立下“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的誓言,带领东山人民筑堤坝、种林草、战黄沙,把风沙肆虐的荒岛变成生机盎然的绿洲;“铁人”王进喜“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打出大庆油田第一口油井……这些成绩无不是靠着迎难而上、敢拼敢干、不屈不挠的过硬作风拼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焦裕禄、谷文昌、王进喜等党的优秀楷模为榜样,树牢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
领导干部要靠真抓实干创造政绩,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一是必须树立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杜绝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心理和好大喜功的浮夸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之中,才能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的有效方法、科学政策,才能创造性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把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图景一步步变为现实。二是必须保持埋头苦干、锲而不舍的韧性和耐力,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领导干部尤须锚定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发扬钉钉子精神,埋头苦干、稳扎稳打、持续用力,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学理思考
赵红灿
(2025年9月25日)
政绩观作为衡量从政者履职过程中价值取向与实践效能的核心标尺,集中体现了从政者的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习近平从中国共产党使命型政党的执政伦理高度出发,指出政绩“顾名思义,就是为政之绩,即为政的成绩、功绩、实绩”①。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国式现代化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关键期。然而,现实中部分领导干部仍存在“政绩冲动症”和“重显绩轻潜绩”等偏差,这将严重削弱国家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能力。因此,在动荡变局中“开新局”、于复兴征程上“育先机”,亟需对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行系统阐释,为领导干部在新时代担当作为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
一、习近平政绩观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从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执政伦理的高度出发,以“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政绩生成机制为主线,根植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这构成了习近平政绩观重要论述形成与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时代逻辑。
(一)理论逻辑:根植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伦理的认识自觉
政绩是政治主体执政实践的价值具象化体现,本质上是在主客体交互作用下政治理念、施政行为与社会效能的辩证统一。从执政伦理与政绩观的关系来看,执政伦理是政绩观的价值基石,其核心议题“为谁执政、如何用权”决定了政绩的价值走向;政绩观则是执政伦理的实践体现,政绩观出现偏差直接反映执政伦理的缺失。中国共产党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伦理价值导向,致力于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三重检验”的政绩。这一双重追求共同解答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为谁执政”的价值合理性、“如何执政”的工具合理性、“如何评价”的实践成效以及“谁来实现”的主体自觉等伦理层面的根本问题。
“为谁执政”的价值合理性,在于实现执政主体目的之善与社会公众期望之善的有效契合。如果说“人的每一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①,那么在现代社会,有两个群体尤其关注“执政集团执政目的,特别是执政行为
的善恶问题”②,一是执政群体需通过解读“我为谁执政”来作出伦理承诺,明确其执政目的之善,二是社会公众相应作出评价,形成对执政集团的伦理期望之善,二者共同聚焦于“公共利益”的实现过程。但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③,揭示“公共利益”的物质基础源于社会生产状况。先进政党通过创造政绩来改善“社会经济状况”,首要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此增加“公共利益”的社会总量,随后则需关注执政主体与社会公众对“公共利益”分配的要求。相应地,政绩评价内在地要求体现以生产力为物质基础的标准,以及利益归属的人民性标准,进而使政绩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马克思主义政党因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④而真正实现了“民主”,资产阶级统治者将阶级利益伪装成公共意志而导致“民主”的异化。“如何执政”的工具合理性要求执政过程工具之善与政绩成效结果之善的有效统一。任何政治团体解释过自己执政目的后,还要提出系统的执政方针和策略体系,即回答“什么形式才是最好而又可能实现人们所设想的优良生活的体制”的问题①,这是实现执政目的工具系统。执政伦理强调,执政工具系统必须与执政目的相一致,能有效实现执政目的所追求的“工具之善”,进而满足社会公众对利益期望的“结果之善”。社会公众对执政团队的合法性认同,内含着社会公众对执政工具系统有效实现其执政目的的认同,这实际上达成了一项社会契约,即执政集团承诺以其执政工具系统实现其执政目的,社会公众承诺授予其公共权力。然而,现实中多数执政集团虽宣称以社会公众利益为执政目标,但其执政工具系统实际上服务于特定阶级,阶级权力的异化导致最终结果往往背离了其执政为民的承诺。
“如何评价”的实践成效论是基于执政价值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相统一的哲学方法。化解执政伦理中目的之善与期望之善、工具之善与结果之善之间的张力,需从实践后果的角度进行审视,因为“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②。实践的执政伦理可弥合目的之善与期望之善、工具之善与结果之善间的理性断裂,唯有达成善的实践统一,执政伦理方能融入社会生活,成为现实的执政伦理。确立执政总体德性,关键在于强化伦理根基的价值合理性,同时要借助实践后果实现价值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的有机融合,为实践筑牢坚实支点。现实中,违反人类根本利益的执政目的必然
导向恶果,而执政工具失效也会致使价值流于形式。
“谁来实现”的主体自觉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使命担当。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的核心特质在于其使命意识所关联的革命属性,无产阶级政党不仅要改造客观世界以推进社会革命,还要改造主观世界以进行自我革命,二者统一于实现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因此,党必须通过持续的自我革命,确保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此巩固其作为社会革命坚强领导核心的地位。“‘自我革命’的出场向世界响亮回答了中国共产党破解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新路,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③中国共产党作为典型的使命型政党,其初心使命构成了政绩观的基石,而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深深扎根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自我革命,持续开展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以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自我革命是党领导社会革命的关键一环,旨在发现并解决自身问题,通过革新提升执政效能,进而以卓越政绩推动社会革命进程。同时,社会革命的实践成果也反哺党的执政伦理建设,助力党在自我革命中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历史逻辑:源自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百年演进
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多年来,伴随着党的中心任务从革命叙事向治理效能转化,这种体现执政合法性的政绩观经历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根据地建设为基础的局部执政、政治动员型政绩观,到新中国成立后全面执政阶段制度建构型、发展导向型及治理效能型政绩观的历史性转变。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群众路线,将政治动员型政绩观的核心聚焦于“发动群众闹革命,推翻反动统治”,并确立了以群众参与度和革命有效性的双重评价标尺,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的,“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①,这一理念将军事斗争成效和群众认同建构相结合,最终完成革命力量凝聚与政治合法性建构的任务。在实践中,通过土地改革重构利益分配以实现物质动员,整风运动重塑意识形态以推进思想动员,诉苦运动唤醒阶级共鸣以加强情感动员,这些措施与推行“官兵平等”及实战练兵的军事动员相结合,共同构建了“军民一体”的革命动员政绩观体系,为民族解放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共和国提供了伦理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制度建构型政绩观,其中心任务是在全国性政权建立后如何“巩固政权、发展生产”。为彰显“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
势,形成了以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提升组织化治理能力为目标的政绩观体系。政治制度层面,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石,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框架,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等基本政治制度。在经济制度方面,完成“三大改造”后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在实践中,重点推行有计划、按比例的经济政策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正确评价这一时期的制度建构型政绩观,在看到此阶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的前提下,既要看到“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②的认识主动性,也要看到政绩评价太过关注制度刚性和社会组织化程度,导致社会活力和人民积极性受挫的历史局限性。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发展导向型政绩观,是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聚焦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立了破除计划经济束缚、激活市场活力的核心任务。发展导向型政绩观的形成及优势的发挥,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如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市场机制的完善、对外开放的深化以及科技创新的推进。邓小平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③,将经济建设确立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强调“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只能是死路一条”④。邓小平南方谈话强调,判断改革开放是非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①,绩效评价注重“以实绩论英雄”。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和市场机制激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国内生产总值实现了显著增长。然而,过度追求GDP增长,也会破坏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和可持续性。江泽民指出,“发展不仅要看经济增长指标,还要看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②。胡锦涛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③的科学发展观。绩效评价逐步突破单一经济视角,迈向全面系统考核框架,并借助问责制等机制有力遏制“形象工程”及短期行为,不断强化政绩的长远视角与人民性导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治理效能型政绩观,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强调高质量发展与系统性治理能力的协同提升,政绩体现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统筹推进以及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新时代政
绩观内涵外延更丰富、实践方法更科学。在价值层面,习近平提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④,推动将“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纳入考核体系,将绩效坐标系逐渐从物本转向人本。在方法层面,强调“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⑤,习近平提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⑥,构建包含经济质量、生态效益、民生福祉等指标的考核体系。在实践层面,“十个坚持”作为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总结,彰显了党的制度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旨在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标志着治理效能型政绩观的成熟与定型。
(三)时代逻辑:服务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战略的新征程政绩观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面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性前所未有和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与公平、质与量协同等多重复杂目标的挑战。若政绩观出现偏差,将直接损害中国式现代化的系统性推进。
任务导向是以高质量发展定义政绩新坐标。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关联,习近平明确要求“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⑦。新时代发展逻辑已从“速度优先”转向“质量为本”,现实中,部分干部追求短期GDP增长,忽视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长期效益,导致发展质量失衡。树立正确政绩观,需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融入政绩评价体系,需摒弃对单一经济指标的过度迷信,构建差异化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例如,东部侧重科技创新引领,西部则强化生态保护权重。强调新质生产力作为核心动力,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引领及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福祉的同步提升,彰显“质效合一”的政绩成效。
问题导向锚定防范和纠治错误的政绩观。错误政绩观是滋生“虚假政绩”“面子工程”的思想根源。当前政绩观偏差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其一为急功近利型,具体表现为重“显绩”而轻“潜绩”,热衷于打造形象工程、进行数据造假,却忽视了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其根源在于考核机制不够科学、激励措施短期化;其二为权力异化型,部分干部把政绩当作个人晋升的工具,致使决策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主要缘由是党性修养欠缺、权力观出现扭曲;其三为能力短板型,当面对复杂的治理任务时,一些干部存在乱作为、不作为、
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具体体现为专业化能力不足以及存在规避风险的心态,亟需加强制度性约束与价值型引导。
主体导向聚焦于打造政绩创造的坚实队伍。政治集团由团队或个体构成,无论是阐释执政目的,还是实施执政工具体系,都离不开现实的人。执政的整体良性发展,离不开执政集团内部个体道德的完善,个体德性正是执政总体德性的具体彰显。干部队伍乃治国理政的中坚力量,政绩观是干部成长道路上的“第一粒扣子”。在选拔过程中,需着重突出“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选拔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干部,同时淘汰盲目追求政绩的干部。选树典型并推广如浙江“八八战略”长期实践、塞罕坝生态治理的成功经验,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到只有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才能在现代化建设征程中实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治理成效。
二、习近平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根基,通过整合自己的从政实践和治国理政经验,系统阐释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取向、核心要义和实践路径。2018年1月5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着重“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①三个核心命题。时隔四年,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年轻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申“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②。围绕“政绩三问”,习近平创造性地构建了一个涵盖价值论、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完整理论体系,这一体系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政绩观在新时代实现了守正与创新。
(一)以执政伦理价值论的认知革命回答“政绩为谁而树”
“‘政绩为谁而树’既是一个价值问题,也是有效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①,本质是价值立场与政治伦理的根本抉择。2019年10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前进的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创造新的历史伟业。”②这一深刻论述揭示了推动执政伦理范式创新,必须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党的坚强领导和强国复兴使命
的统一中创造历史伟业。
坚持为民造福的宗旨观奠基于人民至上的价值坐标。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伦理的根本突破在于确立了“人民中心论”价值坐标,并贯穿于其历史演进和当代创新进程中。从《共产党宣言》宣告“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③的政治宣言,到毛泽东从“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原则的问题”④出发凝练“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再到习近平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⑤,形成了一脉相承的政党伦理价值体系。新时代“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伦理认知,推动了发展范式的转型,涵盖以人民为中心的目的论、依靠人民的动力论以及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成效论,构建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指标体系,推动发展正义从理论设想迈向制度实践。
坚持为党分忧的忠诚观指引政治担当的行动逻辑。习近平在2021年3月1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强调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⑥。“为党分忧”政绩观的范式转换,一是在政党层面,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创造了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这些历史功绩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复兴伟业,重构担当历史使命、创造执政绩效、获得政治认同的政绩实践证成逻辑,提供了坚实的历史基础。二是在组织层面,构建“两个维护”的制度体系,把政治忠诚转化为重大决策的执行力;发挥民主集中制这个“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⑦,保证党的决策部署高效执行;发挥群众路线根本工作路线的作用,激发并汇聚起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强大精神力量。三是在个体方面,推动从“为官一任”向“为党尽责”的价值转变,引导将个人政绩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之中。
坚持为国尽责的使命观诠释强国复兴的历史担当。新时代政绩观需立足强国建设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双重坐标。首先,要自觉承担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全面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政治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精神文明富足、推进社会共同富裕、保障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不断彰显“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①。其次,将政绩观纳入文明演进维度,时间维度确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哲学,破解“任期政绩”的短视困境;空间维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突破西方中心
主义发展观;文明维度提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展现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全新人类文明形态,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以政绩内涵本体论的维度重构回答“树什么样的政绩”
新时代政绩观摒弃了传统的“唯GDP论英雄”单一评价模式,转而以执政的总体德性为根本,借助政治统领、发展质量、实践检验、群众反馈及历史传承等多个维度,全面重构政绩评价体系,强调以全局之善引领局部之善,确保政绩能够经受住实践、人民与历史的严格检验。
政治统领维度以“两个维护”为忠诚标尺,着重强调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与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政治忠诚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思想坐标方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将“政绩观错位”定性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并构建“两个维护”的制度化传导机制。实践坐标方面,例如构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体系,将政治执行力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考核坐标方面,建立领导干部政绩档案,设立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度专项指标,强化“国之大者”的落实效果。
发展质量维度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核心导向。习近平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②。政绩内涵实现从“量”到“质”的深刻转型,需依据新发展理念,加强对发展质量、效率及动能的全面考核。质量方面,更加关注万元GDP能耗、水资源消耗强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森林覆盖率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等指标。效率层面,通过数字化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能,激发全要素生产率潜力,提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率,加快政策执行响应速度,从而增强行政效能。在动能领域,重点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比,以此衡量新质生产力的贡献;依据进出口结构优化指数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评估开放水平;围绕技能人才占比和研发人员密度,审视人力资本质量等。
实践检验维度以统筹“显绩与潜绩”进行系统评估。政绩的创造和验证统一于社会实践,促改革谋发展的成效“最后看综合指标,看总体要求的实现程度”③。看综合指标“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①。看总体要求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②,建立涵盖金融、科技、生态等领域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政绩综合评估模型开发和数据赋能,
实现动态监测与趋势预判,以政绩检验工作实效。
群众感知维度聚焦“急难愁盼”的民心标尺。人民群众对政绩感受最为直接、最为真切,判断最准确,也最有发言权。习近平告诫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③。要准确把握党提出的“要为民多做好事实事”的内涵与外延:“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也是好事实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好事实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好事实事。”④牢记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
历史赓续维度锚定“利在千秋”的可持续性。政绩的可持续性需体现代际公平,避免竭泽而渔。历史是最公正的法官,短视的政绩、片面的政绩必定在实践中“露馅”,被历史所遗弃。要主动追求既“瞻前”又“顾后”的政绩,以及“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政绩。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把科学发展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标准,主动将施政行为与党和国家事业的长远发展相结合“,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⑤。在政绩考核机制中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绿水青山”理念、领导干部任期责任追究制度等,充分体现了对历史责任的主动承接与担当。
(三)以实践路径方法论的系统创新回答“怎么树政绩”
2020年1月21日,习近平在听取云南省工作汇报时的讲话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⑥。这一论述为新时代政绩实践提供了“全周期过程管理”与“系统辩证思维”协同推进的方法论纲领。
全周期动态实践论指出,政绩生成是一个包含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的闭环体系,需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改革蓝图落地见效。一要紧密围绕党之大计、“国之大者”,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根本,秉持“多打大算盘、算大账”的战略思维,将地方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①,做到不仅为一域增光,更为全局添彩。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各地的实际情况不
同,树政绩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②,遵循“深、实、细、准、效”调研原则,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实现政策制定与基层实践的精准对接。三要坚持政贵有恒,强化落实成效。遵循政策生命在于狠抓落实。坚持“真”字为要,“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
③;“实”字为先,“立足提高质量和效益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生产总值”④;“干”字当头,“老百姓的事,要实实在在干,干一件是一件”⑤。四要汇聚人民伟力,夯实群众根基。团结和依靠人民群众,“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要多同群众交朋友,多向群众请教”⑥,在群众支持和拥护下创造更大政绩。五要锻造过硬本领,筑牢廉洁防线。首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看问题、作决策、干工作从政治上想一想。其次做事业上的实干派,持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等关键本领,确保既想干事、能干事,又干成事、不出事。六要加强动态监控,及时正向纠偏。事前决策需严格评估是否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群众实际需求及财政支撑能力,坚决避免盲目扩张;事中加强跟踪监管,通过专项督察、暗访抽查及群众反馈机制,严密监测形式主义、过度举债及数据造假等问题;事后评估应综合考量实际成效、群众满意度及历史价值,尤其注重评估项目的长期社会效益。
以辩证思维破解政绩实践中的结构性矛盾:一是稳与进,在动态平衡中把握发展节奏。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夯实‘稳’的基础,激发‘进’的动能”⑦。要以稳促进,警惕裹足不前的怠政思维,通过夯实基础、把控节奏为“进”开辟空间;以进固稳,避免冒进蛮干的政绩冲动,通过发展成果增强社会韧性,实现更高层次的稳定。二是立与破,在制度创新中重构治理逻辑。坚持破立并举,审慎把握“破的程度”与“立的高度”,要以立领破,避免“为破而破”的冒进,在新机制未成熟前不轻弃旧体系,防止吃饭家伙扔了,新饭碗却没拿到;以破促立,避免“破而不立”的保守,破除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为新动能腾挪空间,做到每破除一个“旧疾”,同时建立一套与当下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三是虚与实,在战略谋划中筑牢实践根基。“既要在战略上布好局,也要在关键处落好子。”⑧要以虚带实,避免“坐而论道”空谈倾向,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确保行动方向正确;以实促虚,破除“事务主义”的短视行为,通过实践反馈完善决策,推动理论螺旋上升。四是标与本,在系统治理中实现标本兼治。要以标促本,破除“唯显绩论”,不能“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①,通过治标赢得治理时间窗口,为治本创造条件;以本
固标,遏制“避责式治标”,牢记“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②,通过制度性改革巩固治标成果。五是近与远,在历史维度中校准政绩坐标。“既要做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的好事”③,方能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要以近固远,避免只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以积极解决当下问题为长远发展创造条件;以远领近,用战略目标指导当前行动,避免忽视长远规划影响发展不可持续、损害代际公平,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谋划未来,以滴水穿石的韧劲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进路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④,借助教育引导、制度规范及激励机制,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治国理政及创新创业的能力,以高质量发展书写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时代答卷。
(一)坚定政绩为民宗旨,强化思想教育固本
党性教育铸魂筑牢政绩观的价值根基。习近平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⑤党员干部只有党性坚强、理想信念坚定,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共产党员的党性并不会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⑥。需强化政治历练,紧密围绕党之大计与“国之大者”,确立“两个维护”落实情况及重大决策执行力等核心指标,自觉开展“政治体检”。加强思想淬炼,打造“新时代政绩观教育课程体系”,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实践锻炼,将基层锻炼、处理复杂工作纳入干部“成长必修课”。
宗旨意识校准锚定政绩观的人民坐标。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⑦。应树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权力观念,坚决摒弃官本位的陈旧思维。牢记权为民所用,杜绝“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错误倾向,避免有权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树立人民公仆的地位观,回归公仆本色。牢记情为民所系,拒绝情系官位,对人前倨后恭;拒绝情系亲友、追求封妻荫子;拒绝情系金钱、利用权力寻租。树立人民至上的利益观,坚守“利民”境界。做到利为民所谋,“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①,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防止少数领导干部“既得利益”问题。
教育模式创新构建知行转化机制。教育培训要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程,结合党的集中学习教育抓实干部从政能力系统教育,与组织生活深度融合抓紧日常教育。在党性体检中,将政绩观偏差列入民主生活会必查内容,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在实践转化方面,建立政绩观实践教学点,设置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等实训模块。在典型引领方面,注重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教育实效,使正确政绩观真正扎根内心。在制度约束方面,出台“领导干部政绩观全程纪实管理办法”,构建从入职培训到离任审计的全周期教育体系。
(二)突出实绩用人导向,构建选育管用闭环
用什么样的人,就倡导什么样的政绩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②的要求,务必强化实干实绩的导向作用,全力打造科学且完备的“选育管用”闭环体系。强调实绩导向,完善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树立“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优化人才识别和选拔流程。围绕干部的政治担当、改革攻坚能力、群众口碑三个维度,构建综合“画像”体系以精准识人。政治坐标包括政治忠诚、定力、担当精神、能力及自律要求,据此制定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的正负面清单。实绩坐标依据工作量、创新成果及贡献度进行综合考量,尤其关注改革攻坚、应急处理等关键任务中的实际表现。民意坐标整合上级、同级、下级、群众及第三方等多方评价,构建全方位评价机制,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实时更新,不断丰富“评价+实例+分析”的政绩档案库。
严管厚爱并重,构建成长生态链。严管与厚爱相辅相成,坚持“严管有尺度、厚爱有温度”,实现培养、管理、保护三者并重。源头培养筑牢信仰根基,通过创新政绩观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聚焦基层一线、重大任务及风险岗位,构建政绩历练体系。动态监督防偏差,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行为的刚性约束,构建涵盖思想防滑坡、工作防空谈、作风防堕落、纪律防越矩的全方位监督网络。激励容错促担当,用好“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良好氛围。
推动能上能下,激活队伍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建立业绩档案,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实施动
态跟踪管理;针对政绩观偏离、长期工作无进展且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采取“负面警示、回炉锻炼、及时调整”的分级处理措施。分类精准管控,建立针对“佛系躺平”干部的预警调整“负面清单”、支持改革创新的“容错清单”、实绩突出者优先提拔的“激励清单”,强化差异化、精准化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力,对政绩观偏差导致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持续传递“庸者让位、劣者出局”的鲜明信号,确保以政绩论英雄、以实绩论成败。
(三)完善政绩考评体系,构建多维约束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的政策,持续优化“校坐标体系、明考评标准、全周期管理、强闭环约束”的政绩观考评激励机制,发挥好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强化价值导向,精准定位政绩考核体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以责任“担当”为核心,强调政治忠诚度,对政治表现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聚焦“改革创新”的突破点,以改革为纵轴主线,强化创新发展动能,激励干部以突破性成果引领高质量发展。着眼实绩看“干事创业”,以实绩实效为标尺,增强群众获得感。切实将考核重心从过程控制转向价值引领,实现“以考促治、以评促建”的制度效能,彰显“考核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的导向。
完善标准体系,构建分层分类考核框架。坚持“政治标准是核心的”,建立政治素质正负面清单,结合日常履职与重大事件表现定性评价,对政治不过硬者取消评优资格。坚持“民心标准是最大的”,推行民生评价模型,量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可监测指标,运用立体化评价机制,结合大数据动态管理,构建政绩档案。坚持“发展标准是首要的”,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包含质量、效率、动能的三维立体考核框架,优化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政绩指标,破解“重显绩轻潜绩”痼疾。
创新考评机制,构建全周期管理体系。打破“年终突击考核”局限,构建贯穿干部履职全过程的考评链条。精准设定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现考评从唯GDP指标向全面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转变,以及考核从经济发展规模、速度向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转型。推进分级分类考核,紧紧抓住年初、平时、年终等关键环节,形成综合考核数据库。健全多元政绩考核主体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加大政绩考核的群众和社会参与度。利用信息化大
数据手段开发政绩“数字画像”系统,通过横向对比区域数据、纵向对比历史数据、交叉对比行业数据,实现考核指标可量化、过程可追溯、结果可验证,推动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考核。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构建激励约束闭环机制。破解“考用脱节”难题,强化“正向激励”,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激发担当者积极性,优先提拔实绩突出者。强化“反向约束”,对考评末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履职、作风、廉洁“三查”机制,并依据规定调整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畏难退缩、能力不足等问题的干部,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紧密衔接考核与干部管理各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构建“考核、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
(四)强化监督问责,构建政绩观偏差治理的全链条倒逼机制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的“切实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问题制定处分规定,重点聚焦政绩观偏差的突出表现,紧盯“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强化全员教育,通过监督约束,确保干部既能“守住底线”又能“积极作为”,构建涵盖预防、发现、纠偏、惩戒的全过程监督体系,实现政事管理的制度化、全生命周期覆盖。
健全预防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内容,建立政绩观偏差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行为,以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为干部行为提供精准标尺。构建政绩健康评估体系,推行“任前目标备案、任中动态评估、离任追溯审计”的闭环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技术搭建政绩健康体检系统,实时监测关键指标。对债务率超警戒线、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自动亮牌预警,联动触发督办整改程序。
强化发现机制。推动监督力量深度融合,整合干部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渠道,建立信息共享与线索移交机制。将政绩观偏差问题纳入常规巡视巡察重点内容,通过交叉检查、专项督查提升发现能力。拓宽社会监督参与渠道,保障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第三方评估等机制运行顺畅,同时构建舆情分析与实际成效验证的联动机制。针对舆论反映强烈、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政策项目,开展专项核查,确保监督全面覆盖、无遗漏、有回应。
精准纠偏机制。开展政绩偏差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半拉子”工程、“统计造假”“形象工程”等突出问题,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纪律责任,也倒查决策链条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失察失管责任。构建重大决策回溯审查与问责体系:针对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的决策,实施全流程回溯审查,涵盖决策动议、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关键环节;问责则聚焦于违反程序、无视专家意见、脱离实际的盲目决策行为。
刚性惩戒机制。推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责任绑定制度,建立离任交接责任清单,对在任期间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留存。领导干部离任后若出现重大问题,依据档案追溯其在位期间的责任,落实“离岗不离责”要求。习近平强调:“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①针对因政绩观偏差而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以及社会矛盾激化等案件,无论涉事人员职务是否变动或是否已退休,均将实行终身追责制度。
(五)创新激励保障,营造担当作为生态
以组织担当促干部担当。细化容错机制边界,制定并出台《改革创新风险备案管理办法》,清晰界定科技创新、基层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容错范围。建立“事前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评估”全流程机制,允许干部对改革试点项目提前备案,对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失误予以免责。加强组织保障,解除干部后顾之忧,建立快速澄清诬告陷害机制,全力支持勇于担当的干部。推行“扎根者优先”晋升政策,为长期服务于乡村振兴、边疆建设等艰苦岗位的干部设立单独的职级晋升渠道。
以“榜样引领”树“价值坐标”。习近平总书记通过点赞榜样,构筑了新时代政绩观的坐标系,强调了榜样的力量,正如他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的那样,伟大出自平凡,平凡造就伟大。他高度评价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以及廖俊波的务实精神、黄文秀的奉献精神和杨善洲的敬业精神。这些先进典型的事迹,如焦裕禄“生也沙丘,死也沙丘”,廖俊波“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黄文秀“用生命丈量脱贫路”,杨善洲“干革命要干到脚直眼闭”,已成为干部教育的鲜活教材,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努力成为新时代的好党员、好干部。习近平看望牛玉儒家人时强调“党树立起来的先进模范不能忘记”①,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
“焦裕禄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②以“内生激励”铸“精神境界”。既要强化“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激励干部做好眼前“显山露水”的实事,更要谋划“泽被后世”的长远规划,又培育“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格局,建立重大工程“跨届交接”制度,对前任打基础工作实施专项考核加分。通过政治激励,为试点干部单列评优名额,营造“有为者有位”的良好氛围,并建立“担当者荣誉墙”和“政绩档案库”,让出力者出彩。制度保障推行“基层减负”行动,合并督查考核事项,让干部从“表格留痕”转向“实
干留绩”。习近平同志作为正确政绩观的倡导者与实践者,其词作《念奴娇•
追思焦裕禄》中“百姓谁不爱好官”的赤子情怀,以及“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铿锵誓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以党性为根基、以人民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以实干为路径,不断将“政绩为民”的价值追求转化为14亿人可感可及的现实图景,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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