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研讨发言材料
2026-03-02 0

局领导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研讨发言材料

同志们: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是党中央着眼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我们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国家经济管理和税收执法部门,税务系统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我们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成效,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对于引导全市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坚持实事求是、强化担当作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税收实绩,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我们必须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税收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学细悟铸魂,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精髓要义与税收实践要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对税收工作的特殊要求。

(一)坚持税收为民宗旨,把牢“为谁树政绩”的政治方向。一是要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职责。必须清醒认识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追求的一切税收工作政绩,最终都是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进人民福祉。要自觉将税收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生根。二是要深刻践行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作决策、定政策、优服务、严执法,都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和切身感受,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办税缴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要坚决反对脱离实际、加重负担的“数字政绩”“形象工程”。必须警惕为了追求收入指标、排名位次而收“过头税费”、搞“突击征收”等损害税法权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组织收入工作建立在经济发展和税源增长的真实基础之上,实现税收收入量增质优。

(二)坚持依法治税原则,夯实“树什么样政绩”的法治基石。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思维。正确政绩观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之上。必须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要将法治要求贯穿于税收执法、服务、监管全过程,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二是要遵循经济税收发展客观规律。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必须尊重规律、实事求是,不搞“竭泽而渔”,不搞“寅吃卯粮”。要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变化趋势,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三是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税收业绩。税收政绩要经得起检验,必须靠扎实的工作、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来取得。要坚决反对数据造假、虚收空转,确保每一项收入数据真实准确,每一笔退税款及时足额,每一次执法行为规范公正。

(三)坚持服务大局站位,把握“靠什么树政绩”的系统方法。一是要自觉将税收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不仅要完成好收入任务,更要通过税收政策调节、税收数据分析等手段,积极服务宏观经济决策、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战略等,在服务大局中展现税务担当、创造税务价值。二是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税收政策制定、征管改革、纳税服务等各环节。例如,通过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励创新,通过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促进绿色发展,通过优化国际税收服务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要注重税收工作的整体效能和长远发展。处理好组织收入与落实减税降费、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与巩固基础、当前任务与长远目标等重大关系。加强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要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也要为税收事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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