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市纪委监委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认真执行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各项要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的科学定位与形势判断,紧扣“两个巩固”根本任务与“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入纪检监察主责主业。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捍卫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政治责任,以强化政治监督、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实践路径,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全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基础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纪律支撑。
一、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根本遵循
1.健全理论武装常态化体系,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干部教育培训首课主课。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最新卷目,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本地区、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计划”,编制年度学习纲要和专题研讨目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系统的专题理论学习研讨,每年组织一次全封闭式政治理论轮训。建立“领学、督学、考学、述学”四位一体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学习心得、赴基层联系点宣讲,支部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组织知识测试,将理论学习实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打造“清风讲堂”理论学习品牌,邀请专家学者深度解读党中央最新战略部署与“十五五”规划《建议》精神,引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阵地纯洁性。将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全过程。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行为。高度警惕并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工作上的本位主义、履责上的好人主义等错误倾向。结合换届工作,加强换届纪律风气监督,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行为“零容忍”。开展“政治纪律专项督查”行动,重点排查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社交媒体、课堂讲坛、出版物中发表、传播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行为,及时清除“两面人”“伪忠诚”,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寸土不失。
3.聚焦“国之大者”深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十五五”规划《建议》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开展监督。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关键环节。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制定“年度政治监督重点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动态化跟踪”。建立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常态化会商机制,及时掌握重大政策、项目、资金落实中的思想动向和风险点。对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以及空喊口号、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执纪问责,以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思想统一。
4.构建政治生态研判预警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意识形态安全与政治生态状况息息相关。建立覆盖市、县(区)、重点部门的政治生态动态监测评估体系,每半年形成一份综合性分析报告。评估指标包含领导班子凝聚力、干部队伍精神状态、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性、选人用人风气、廉洁文化氛围、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运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日常监督等成果,深度分析区域、领域内存在的思想涣散、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等深层次问题。对研判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意识形态风险,及时向相关党委(党组)发出预警提示或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十五五”开局起步任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推动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团结奋斗开新局的思想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闭环
5.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化具体化。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其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协助市委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责任分解为理论学习、阵地管理、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等具体项目,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评优评先的核心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市纪委监委通过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谈心谈话等方式,定期检查责任清单执行情况,对责任虚化、履责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
6.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的精准性和穿透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清单》,明确监督重点、检查方式和工作标准。聚焦“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抓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舆情分析等手段,深入检查理论学习是否入脑入心、阵地管理是否规范有序、风险排查是否及时到位、问题处置是否坚决有力。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问题反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销号管理”的闭环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责任,以精准有力的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7.促进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宣传、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文化、网信等意识形态工作重点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定期互通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网络舆情监测信息等。在查处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违纪违法案件时,注重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专业支持,共同研判定性,做好后续的思想引导和舆论处置工作。推动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嵌入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引进、评奖评优、职称评定、课题评审等业务工作流程,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的齐抓共管格局。
8.完善问责追责与激励保护并行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因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重大意识形态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同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于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的干部,要给予肯定和保护;对于在处置意识形态复杂问题过程中,因经验不足、先行先试出现失误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容错,保护干部积极性。通过精准审慎的问责和有力的激励保护,树立起失责必问、尽责免责的鲜明导向,推动各级干部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