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汇编
目录
1.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2
2.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13
3.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23
县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在县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力指导下,本人立足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书记职责,紧扣“围绕办案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办案”工作主线,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统筹推进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融合,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经济犯罪检察队伍,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现将全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2025年履职主要工作
(一)以理论武装为根基,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支部学习的“核心内容”,推动理论学习从“学过”向“学深”“学透”转变。
一是突出“第一议题”抓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会议12次,重点研读全会关于“深化法治中国建设”“强化经济领域法律监督”的部署要求,结合经济犯罪检察职能开展“一案一研讨”——如针对数字经济领域诈骗案件,围绕全会提出的“健全数字经济监管法律体系”梳理办案思路,推动理论学习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全年落实“第一议题”学习28次,本人带头讲专题党课6次,其中《以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办好涉企经济犯罪案件》获评县检察院“优质党课”。
二是丰富形式抓覆盖。针对经济犯罪检察干警“办案任务重、集中学习难”的特点,构建“线上+线下”学习体系:线上依托“学习强国”“检答网”“检察党建云平台”,每月制定《党员学习清单》,明确“每日1小时自学、每周1次线上测试”要求,通过即时通平台督促干警完成学习;线下采取“领导领学+骨干导学+案例教学”模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读本》等必读书目,全年开展集中学习36次,覆盖党员干警100%,确保学习“不漏一人、不落一课”。
三是以主题教育强担当。结合最高检“深化新时代检察理念教育”要求,开展“学全会精神、促公正司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围绕“如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议题开展研讨8次,收集合理化建议23条;联合县工商联开展“护企安商”专题座谈,邀请企业家代表解读经济政策,引导干警转变司法理念,全年推动3起涉企案件适用“合规不起诉”,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实效。
(二)以从严治党为核心,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切入点,紧盯经济犯罪检察领域廉政风险点,构建“教育+监督+防控”三位一体的廉洁建设体系。
一是压实责任链条。制定《经济犯罪检察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员教育管理、案件廉洁监督、意识形态防控”等18项任务细化到岗、明确到人,与支部班子成员、党员干警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廉洁司法承诺书》各26份,推动“一岗双责”落地。每月开展责任落实专项检查,针对“学习笔记不规范”“案件文书归档不及时”等3类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并复核,全年开展责任约谈10次,确保党建责任“不悬空、不虚化”。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重点,全年开展“作风建设提升月”活动2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检察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文件,观看《零容忍(检察系统篇)》《镜鉴:经济犯罪检察领域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片6部,开展“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剖析检察系统内“违规干预办案”“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典型案例,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前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6条,开展“公车使用、公务接待”专项检查8次,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精准防控风险。针对经济犯罪检察“接触企业多、涉案金额大、廉政风险高”的特点,梳理“案件受理、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合规整改监督”等6个高风险环节,制定《经济犯罪检察廉政风险防控指南》,明确风险点21项、防控措施48条;建立“案件廉洁监督台账”,对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案件实行“一案一监督”,由支部纪检委员跟踪办案流程,全年监督重大案件15件,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2名办案程序不规范的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以业务融合为目标,打造“经检先锋”党建品牌
紧扣经济犯罪检察职能,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模式,创建“经检先锋・护企安商”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办案、服务、改革同频共振。
一是以党建促办案质效。设立“党员示范岗”4个、“党员办案组”3个,针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成立“党员突击队”——如在办理涉案金额1.2亿元的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党员干警牵头加班加点审查证据,仅用28天就完成审查起诉,依法追究8名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全年党员干警主办案件占比达75%,办案质效位居全院前列,其中1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精品案例”。
二是以党建促护企服务。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开展“党建+护企”专项行动:一是建立“企业合规整改党员联络岗”,选派5名党员干警对接12家涉案企业,全程指导合规整改,帮助2家企业通过第三方评估,实现“合规整改+恢复经营”双赢;二是联合县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开展“送法进企业”主题党日活动6次,为200余家企业讲解“防范合同诈骗”“合规税务管理”等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三是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轻微犯罪案件,优先审查、快速办理,全年办理涉企案件平均办案周期较普通案件缩短15%。
三是以党建促机制创新。针对经济犯罪案件“跨区域协作难、证据固定难”问题,支部牵头与邻县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签订《党建共建+业务协作协议》,建立“党员骨干互派、案件联合办理、数据共享分析”机制,全年联合办理跨区域案件4件,移送犯罪线索7条;创新“经济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模式,党员干警在办理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该公司还存在污染环境问题,同步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企业整改环保问题,实现“一案双查、双向发力”。
(四)以意识形态为抓手,守牢政治安全阵地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经济犯罪检察领域风险点,构建“研判+管理+宣传”工作体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一是强化风险研判。全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支委会6次,重点分析“涉企案件舆情风险”“办案中的政治导向偏差”等问题——如针对某上市公司高管涉挪用资金案,提前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协调宣传部门发布案件进展通报,避免负面舆情扩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班子、党员干警述职评议内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支部具体落实、党员主动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管宣传阵地。规范支部宣传平台管理,对检察内网“经济犯罪检察专栏”、支部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实行“三审三校”,全年发布党建动态、办案成效、先进事迹等稿件42篇,其中《党员干警护航小微企业发展》系列报道被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载8次;定期排查干警微信群、QQ群,落实“实名制”管理,清理离职人员、无关人员12人,杜绝“不当言论、泄密风险”。
三是加强思想引导。针对经济犯罪检察干警“办案压力大、心理负担重”的情况,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本人与支部干警逐一谈心2次,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家庭困难,帮助解决“子女入学”“加班就餐”等实际问题11件;组织“心理健康讲座”“户外团建”等活动4次,缓解干警工作压力;宣传党员干警先进事迹,如办案能手李某“带病办理重大案件”、党员王某“主动帮助企业合规整改”等故事,营造“比学赶超、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五)以队伍建设为支撑,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围绕“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目标,打造高素质经济犯罪检察队伍。
一是强化专业能力培养。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要求,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邀请县法院、税务局业务骨干开展“经济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涉税法律适用”等专题培训12次;组织党员干警参与“全省经济犯罪检察业务竞赛”,2名干警获评“业务能手”;建立“师徒结对”机制,由5名资深党员干警带教10名青年干警,帮助快速提升办案能力。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从“理论学习、办案质效、服务企业、廉洁自律”4个维度设置20项积分指标,每月公示积分排名,积分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挂钩,全年评选“优秀党员”6名、“办案标兵”4名,激发干警履职活力。
三是深化共建联动。与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县金融办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联合开展“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经济犯罪案件研讨”等活动5次,共享廉政教育资源、案件线索信息,提升干警“纪法衔接”能力;组织党员干警参与“县域经济发展调研”,形成《关于防范化解县域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对照“四强”党支部建设标准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结合全年工作实际,仍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与办案融合的深度不足。虽然常态化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但在“将全会精神转化为办理复杂经济案件的思路方法”上仍有欠缺——如针对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等新类型经济犯罪,未能充分运用全会提出的“创新监管机制”理念优化办案策略,学习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未打通。
二是党建品牌的影响力不够突出。“经检先锋・护企安商”品牌虽已建立,但特色举措不够鲜明,如“企业合规整改党员联络岗”的覆盖面较窄,仅覆盖12家企业;品牌案例宣传力度不足,全年仅1起涉企案件被上级媒体报道,未能充分展现党建促业务的成效。
三是党内政治生活质效有待提升。因干警办案任务繁重,部分组织生活存在“时间压缩、内容简化”问题——如3次支部党员大会因干警出差改为线上召开,讨论深度不足;组织生活内容与办案结合不够紧密,“案件廉洁风险分析”“办案心得分享”等特色环节占比仅30%,吸引力、实效性不强。
四是廉洁风险防控的精准性不足。针对新类型经济犯罪(如虚拟货币诈骗、平台经济领域违法)的廉政风险研判不及时,未制定专项防控措施;廉政教育形式仍以“看片子、学文件”为主,“情景模拟、案例推演”等互动式教育占比低,干警参与热情不高。
五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涉企案件舆情应对预案不够细化,如针对“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未建立“分层分类回应”机制,存在舆情应对被动的风险;正面宣传的主动性不足,全年仅主动发布涉企案件进展通报3次,未能充分引导社会舆论理解支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三、2026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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