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1
2026-01-19 0

XX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1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按照本次会议主题,本人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求,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特别是分管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管办)及后勤服务等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通过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对照检查,深入查摆自身在政治忠诚、党性修养、纪律作风、担当作为、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深刻反思和广泛听取意见,对照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初心使命和先进典型,我清醒认识到自身在多个方面仍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行动指南。对照检查,我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治领悟的“深度”与“精度”有欠缺。虽然能够坚持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专章部署,但在将其与基层法院工作,特别是与分管的审判管理、司法政务、后勤保障等具体工作深度融合、系统谋划上还存在“温差”。有时满足于传达学习,对其中蕴含的司法规律、治理逻辑进行穿透式思考、转化为精细化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导致在服务保障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定位不够精准,前瞻性谋划不够。

 

二是政治执行的“力度”与“效度”有落差。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分管领域的具体行动中,有时存在“重程序性落实、轻创造性转化”的问题。例如,在落实上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等决策部署时,对于办公室牵头协调、审管办数据监测、后勤提供支撑等方面,多是按照惯例和既有路径推进,结合本院实际进行机制创新、破解深层次矛盾的锐气不足。对分管领域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特别是涉及司法政务、审判数据管理、后勤采购等方面的敏感性问题,政治警惕性和风险预判能力有待加强,未能完全做到从事关政治安全的高度去审视和防范。

 

三是政治引领的“温度”与“广度”有偏差。抓分管部门的政治建设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对办公室、审管办、后勤部门干警的日常思想政治动态关注不够持续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时与部门业务会“套开”,学习研讨的深度和针对性不足,存在一定的形式化倾向。在将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融入办文办会、审判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业务方面,探索形成的有效载体和特色做法不多,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融合度、可见度有待提升。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对照检查,我在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坚强党性上还需持续用力:

 

一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实践性结合不紧。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权威著作,对“法治篇”“全面从严治党篇”关注较多,但对其他篇章中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学习领会不够全面深入,存在一定的“选择性阅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分管工作实际难题的成效不显,例如,运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思想来加强内设机构管理,运用“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来抓分管部门队伍建设,结合点找得不够准,转化效果不够理想。个人学习笔记中,结合分管工作深入思考、提出对策建议的内容占比偏低。

 

二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所放松。随着职务提升和事务性工作增多,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严格的党性锻炼,以事务工作代替党性修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频率有所下降。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时,有时以领导身份指导工作多,以普通党员身份敞开心扉交流思想、接受批评监督少。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在分管后勤工作中强调得多,但自身在公务活动、日常办公中带头践行、精打细算的标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是宗旨意识树得不够牢固。虽然分管工作以保障审判运行为主,直接面对诉讼群众的机会相对审判一线较少,但这不能成为脱离群众的理由。在部署办公室的诉讼服务保障、审管办的审判效率管理、后勤部门的法庭建设时,有时从管理便利角度考虑多,从诉讼群众和一线法官干警的实际体验、迫切需求角度考虑少。对于“12368”热线等渠道反映的涉及办公流程、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力度和速度有待加强。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对照检查,我在践行群众路线、贯彻民主集中制、严守纪律规矩上仍有提升空间:

 

一是践行群众路线不够深入扎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有差距,到分管部门蹲点调研、与普通干警“三同”(同工作、同学习、同讨论)式交流少。下基层法庭调研,有时“走马观花”听汇报多,沉下心来了解法庭在政务管理、审判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真实困难和干警心声少。对干警反映强烈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如要求报送的各类电子台账、报表过多过频,虽然有所察觉,但下决心进行系统性清理、整合的力度不够。

 

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充分到位。在参加党组会议时,有时存在“不先发言怕影响他人、不深发言怕暴露不足”的顾虑,对于非直接分管领域的议题,前期调研了解不够,发表意见的深度和建设性有待提高。在分管领域内部决策时,虽然注意听取意见,但有时急于推动工作,讨论酝酿不够充分,未能最大程度凝聚共识。对分管部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前论证,审核把关可以更严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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