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2026-01-09 0

人社局党组书记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严格对照“五个带头”重要要求,全面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足,转化运用成效不佳。虽然能够坚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活动,但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多停留在读过学过层面,缺乏系统性研读和深层次思考。对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把握不够精准,未能完整构建起理论体系框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常常是遇到问题才临时找理论依据,未能做到主动用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现象较为明显。例如,在推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等工作中,对政策背后的政治考量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完全从政治高度把握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政治判断力有待锤炼,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能够保持政治清醒,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和多样化的信息,有时难以快速从政治高度洞察事物本质、辨析潜在风险。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和前瞻性预判,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可能引发的政治影响。在推进跨部门协作、重大项目实施等工作中,有时更多关注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对工作背后蕴含的政治意义和深远影响思考不深,未能完全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推进工作。比如,在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工作中,对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预判不足,工作前瞻性有待加强。三是政治执行力存在偏差,贯彻落实不够到位。对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总体能够坚决执行,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有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面对需要攻坚克难、触及多方利益的任务,偶尔会出现畏难情绪,执行力度和推进速度打折扣。部分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满足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后续跟踪问效、督促检查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工作部署未能完全落地见效,存在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不畅的情况。例如,在推进人社政策找人专项行动中,虽然制定了详细方案,但对基层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不够,部分惠民政策未能精准直达群众。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一是党性锻炼不够经常严格,理想信念总开关有所松动。对党性修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等同于一般性的政治学习,缺乏主动锤炼的意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时忽视了党员身份的特殊要求,放松了对自身思想、作风的严格要求。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时,有时存在例行公事的心态,对组织安排的学习教育活动投入精力不足,未能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导致理想信念的坚定性有所弱化,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挫折时,攻坚克难的精神动力不足。例如,在推进人社领域改革攻坚任务时,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复杂矛盾,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二是理论武装与实践结合不紧密,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理论学习中,存在学用脱节的问题,未能将党的创新理论有效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在工作中,有时满足于完成本职任务,缺乏勇挑重担、争当先锋的进取精神,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够强烈。在团队协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对身边同志的带动引领不够,没有形成上下同心、协同发力的良好工作氛围。比如,在推进人社数字化转型、智慧人社建设等创新工作中,主动谋划、大胆探索的劲头不足,习惯于按部就班、等待观望。三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能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但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自我批评时,往往避重就轻、泛泛而谈,缺乏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没有真正触及思想深处的问题;批评同志时,顾及情面、回避矛盾,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缺乏辣味,未能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有待提升。例如,在党组会议上,对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有时点到为止,未能真正起到警醒作用。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一是群众立场不够牢固,服务群众不够深入。虽然能够坚持群众路线,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在精英视角,听取基层干部汇报多,与普通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少。深入基层调研时,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往往是提前安排路线、预设问题,未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有时处理不够及时高效,存在拖延症,尤其是对一些复杂问题,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例如,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保待遇落实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虽然建立了机制,但个别案件处理不够及时,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二是敬畏组织意识不够强烈,执行组织程序不够严格。能够自觉维护组织权威,但在处理一些紧急或看似次要的事务时,偶尔存在简化程序、变通处理的情况。例如,在推进紧急工作时,为了抢抓时间,仅在内部进行了沟通,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完备的请示报告和审批流程便启动工作。向组织汇报工作时,有时存在报喜不报忧的倾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汇报不够全面细致,未能做到襟怀坦白、毫无保留。比如,在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安排等工作中,有时存在先干后报、边干边报的情况,组织程序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法治思维有待提升,敬畏法纪不够自觉。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在处理一些矛盾纠纷和工作难题时,有时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解决,忽视了法律程序和规定要求。对一些日常工作中的纪律规矩细节重视不够,存在小节不拘的思想,例如,在执行考勤制度、公务用车管理等规定时,有时不够严格,未能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纪律规矩的约束意识有待强化。在社保基金监管、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精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一是担当精神有所弱化,攻坚克难锐气不足。面对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魄力。对于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任务,担心协调难度大、容易得罪人,往往存在等待观望、推诿扯皮的现象,未能主动牵头负责、一抓到底。在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时,因怕出错、怕担责,不敢大胆尝试新方法、新思路,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减退。例如,在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面对部门利益调整、流程再造等难题,有时存在求稳怕乱思想,改革步伐不够快。二是创新意识不足,工作思路较为固化。工作中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对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新挑战适应性不强。缺乏主动学习先进经验、引入新技术新手段的意识,在推进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展缓慢。例如,在开展数据统计、流程优化等工作时,仍依赖传统的手工操作和纸质材料,未能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工作亮点和特色不够突出。在推进智慧人社建设、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创新举措不多,与先进地区相比存在差距。三是工作标准不够高,落实成效不够扎实。有时存在差不多过得去的敷衍心态,对工作质量和成效的要求不够严格。在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时,缺乏深入调研和细致论证,导致部分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缺乏钉钉子精神,对工作中的细节问题关注不够,有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导致一些工作虽然完成了,但实际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例如,在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技能培训等工作时,对培训效果、就业质量等关键指标的跟踪问效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理想。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烈,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管党治党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充分认识到管党治党是本职责任。在工作中,往往更多关注业务工作推进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投入的精力不足,存在一手硬、手软的现象。对分管领域和下属的党风廉政教育不够经常,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导致部分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廉洁自律意识有待提升。例如,在社保基金监管、人事考试等重点领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不够深入,防控措施不够完善。二是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日常监督存在缺位。对分管领域的监督管理多停留在表面,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对下属的日常工作表现、思想动态了解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批评教育多、严肃处理少,未能起到有效的警示震慑作用,监督管理的刚性不足。例如,在窗口服务、行政审批等环节,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不够严格,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作风建设抓得不够扎实,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存在。虽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但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不够彻底。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重痕迹、轻实绩的问题,过度强调材料报送、会议部署等显性工作,对实际工作成效的跟踪问效不够。例如,在开展检查考核工作时,有时过于注重材料的完整性,而忽视了工作的实际落实情况,导致形式主义问题未能完全根除。在推进互联网+人社服务等工作中,对线上服务流程的优化、群众体验的改善等方面,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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