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安局局长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根源病灶,全面锻造公安铁军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局党委班子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XX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自身思想动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班子虽能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但在将政治判断力转化为具体公安实践的过程中,仍存在“温差”与“落差”。一是政治敏锐性的触角延伸不够深。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时,往往满足于“传达了”、“安排了”,对于辖区内可能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隐患,缺乏见微知著的政治眼光和动态研判,有时单纯从治安案件角度看问题,未能从政治高度审视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渗透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先手棋”下得不够好。二是理论武装与警务实战结合不够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时存在“急用急学、现用现学”的实用主义倾向,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新形势下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等具体难题时,结合得不够紧密,未能完全将“对党忠诚”的政治基因转化为攻坚克难的实战效能,导致部分工作在落实“最后一公里”时出现信号衰减。三是肃清流毒影响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对照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虽然开展了警示教育,但部分班子成员在思想深处仍认为那是“别人的病”,存在看客心理,对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政治生态污染问题剖析不够深刻,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面开展的“大扫除”不够彻底,个别领域仍存在特权思想残余。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班子成员大多是经过长期党性锻炼的老党员,但在长期高负荷的维稳安保任务中,有时存在以事务性工作代替党性修养的倾向,理想信念的“压舱石”有时压得不够实。一是党性锻炼的“熔炉火”不够旺。在日常组织生活中,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辣味不足,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特别是面对复杂的社会思潮和利益诱惑,少数同志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堤坝的自觉性有所松懈,缺乏“吾日三省吾身”的自律意识。二是宗旨意识的“扎根度”不够深。随着职务的升迁和环境的变化,班子成员与基层民警、普通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相对减少,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感知度下降。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有时更多考虑的是管理的便利性,而非群众的体验感,导致一些便民利民措施在执行中打了折扣,未能完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三是修身律己的“标尺线”不够严。对照典型案例中“因小失大、由风及腐”的教训,班子在日常管理中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还存在盲区,对民警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关注不够,对于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微腐败”苗头,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未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导致个别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遏制。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班子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真正将“敬畏”二字植入灵魂深处、融入执法细节上,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法治思维的运用不够纯熟。个别班子成员习惯于用行政命令推动工作,遇事找惯例多、找法律少,在处置突发敏感事件时,有时为了片面追求“平事”,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存在短板。特别是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虽然制度建立了不少,但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取证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的问题时有发生,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还有距离。二是组织观念的强化不够到位。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有时存在“通报多、讨论少”的现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征求基层意见不够充分。个别同志在向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存在报喜多报忧少、避重就轻的心理,对组织布置的任务,有时存在挑肥拣瘦、讲条件、打折扣的现象,缺乏无条件服从组织的绝对自觉。三是纪律规矩的执行不够刚性。对照反面典型无视党纪国法的惨痛教训,我们在制度执行上还存在“橡皮筋”现象。特别是对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查询公民信息等顽瘴痼疾,整治力度还不够大,震慑作用还不够强,未能完全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导致个别民警心存侥幸,触碰红线。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面对“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的关键期,班子在应对复杂治安形势、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还存在精神懈怠和畏难情绪。一是改革创新的锐气有所减退。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高发、传统侦查手段效能下降的挑战,部分班子成员存在“本领恐慌”,习惯于吃老本、走老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赋能实战的主动性不强,“智慧公安”建设在实战应用层面还存在“数据孤岛”和“应用壁垒”。二是攻坚克难的韧劲不够足。在处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时,存在畏难情绪和“绕道走”的思想,缺乏“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钉钉子”的精神。对于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如辅警管理规范化、基层派出所减负增效等问题,调研多、对策少,喊口号多、真解决少,缺乏一抓到底的狠劲。三是争先创优的标杆不够高。与先进地区公安机关相比,我们在打击效能、服务质量、队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部分班子成员满足于“不出事”、“过得去”,缺乏“争第一、创唯一”的雄心壮志,工作标准不高,进取意识不强,导致公安工作在全省、全市的排位不够理想,特色亮点工作不够突出。
(五)在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局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虽然态度坚决,但在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上,还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上热下冷”。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往往抓业务工作具体深入,抓党风廉政建设泛泛而谈,存在“两张皮”现象。对分管部门和联系派出所的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不够经常,压力传导不到位,导致基层单位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存在温差,甚至出现“真空地带”。二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够彻底。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整治形式主义,但在公安系统内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各类APP打卡、强行摊派关注公众号、重复填报各类报表等现象并未根绝,基层民警被困在“系统”和“报表”中,挤占了大量的办案和服务群众时间。我们在精简会议文件、统筹督查检查考核上,实招硬招不多,未能真正把基层民警从无谓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三是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在队伍日常管理中,存在重关爱轻严管的倾向,对民警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有时抹不开面子,拉不下脸来批评教育,多以提醒谈话代替纪律处分,导致“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不够充分,未能真正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对于辅警队伍的管理教育,也存在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成为队伍管理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