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安全总监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筑牢安全发展根基践行忠诚担当使命
按照公司党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了“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关键意义。会前,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聚焦形式主义整治,结合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了思想根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作为公司安全总监,我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但在将政治忠诚转化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具体实践中,仍存在“温差”与“落差”。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与“广度”存在失衡。在日常学习中,往往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得深、悟得透,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系统性把握还不够精准。比如,在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更多关注与企业改革、安全法治相关的章节,对宏观经济政策、社会治理体系等内容的关联性思考不足,未能完全从政治高度审视安全生产在国家总体安全观中的战略定位,导致在谋划公司2026年及“十五五”安全战略时,政治站位不够高,视野不够开阔。
二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转化存在“时差”。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慢半拍”现象。虽然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但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落地措施时,往往考量业务影响多、考量政治责任少,导致部分政策落地存在“中梗阻”。例如,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时,虽然建立了制度体系,但在推动各业务部门真正扛起安全责任上,缺乏动真碰硬的政治魄力,有时为了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对部分业务部门的安全履职缺位现象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妥协心态,未能将“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政治理念完全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是政治敏锐性与风险预判能力存在“盲区”。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网络舆情与安全事故叠加的风险估计不足。在处理一般性安全隐患或未遂事故时,往往只盯着技术原因和管理漏洞,忽视了其可能引发的社会舆情风险和政治影响。在安全文化建设中,对员工思想动态的关注不够,单纯强调制度约束,忽视了价值观引导,未能敏锐捕捉到个别基层单位因赶工期、抢进度而滋生的急躁情绪和抵触心理,未能从政治安全的角度去防范化解非传统安全风险。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党性是党员干部的立身、立业、立言、立德之基。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我在党性修养的锤炼上还存在“歇歇脚”的松懈思想,理想信念的“压舱石”还不够稳固。
一是自我革命的精神有所衰退,存在“吃老本”心态。随着任职时间的增长和业务经验的积累,内心深处逐渐滋生了自满情绪,认为自己在安全领域摸爬滚打多年,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足以应对各类挑战,从而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时把参加组织生活当成例行公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辣味不足,往往是“自我批评谈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缺乏“刺刀见红”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特别是面对安全管理中的深层次顽疾,习惯于用“客观条件限制”来自我开脱,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去剖析自身管理理念滞后、作风不实等主观问题。
二是正确的政绩观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存在“功利化”倾向。在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时,虽然口头上高喊“安全第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当安全投入与短期经济效益发生冲突时,内心天平有时会发生倾斜。例如,在年度安全考核指标的设定上,过于追求“零事故”的漂亮数据,而忽视了“本质安全”能力的提升;在汇报工作时,往往多谈成绩、少谈隐患,多讲客观困难、少讲主观不足,存在“报喜不报忧”的心理。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实质上是党性修养不够纯粹的表现,未能真正把“为职工谋生命福祉”作为最大的政绩。
三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传承不够,存在“舒适区”留恋。面对公司业务扩张带来的安全监管压力,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和疲惫感,缺乏攻坚克难的锐气。在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智慧工地改造等需要投入大量精力的工作时,有时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缺乏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生活上,虽然能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但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对于办公资源浪费等细节问题关注不够,未能时刻以一名老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未能将艰苦奋斗的精神完全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敬畏之心是党员干部的为官之道。对照检查发现,我在践行群众路线、执行组织纪律、维护法纪尊严方面,还存在“隔阂”与“宽松软”现象。
一是宗旨意识淡化,深入基层调研存在“蜻蜓点水”现象。虽然制定了下基层调研制度,但往往是“身入心不入”,带着预设结论去,围着既定路线转。在开展安全检查时,更多是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内业资料,真正走进施工一线、走进班组、面对面倾听一线操作工人声音的时候较少。对于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劳保用品质量、作业环境改善等“微腐败”或“微诉求”,有时回应不够及时,解决不够彻底,未能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这种脱离群众的倾向,导致制定的部分安全管理制度“接地气”不足,操作性不强,难以在基层有效落地。
二是组织观念不够强,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形式化”苗头。在参与公司党委决策或安委会决策时,有时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只关注分管的安全领域工作,对其他领域工作关心不够、建议不多。在分管部门内部召开会议时,有时为了提高效率,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存在“一言堂”倾向,听取下属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不够耐心。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上,有时对常规性工作或自认为把握得准的事情,汇报不够及时、不够详细,存在“先斩后奏”或“边斩边奏”的情况,缺乏对组织程序的绝对敬畏。
三是法纪意识不够严,对“隐形变异”问题警惕性不高。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上,还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特别是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力度不够大,虽然压缩了会议数量和文件篇幅,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例如,为了便于掌握动态,建立了多个微信工作群,要求基层每日报送安全巡查照片、视频,甚至要求“打卡留痕”,实际上增加了基层负担。对于安全检查中的接待工作,虽然严令禁止超标准接待,但对于“把水果换成土特产”、“把宴请换成食堂小灶”等变通做法,有时碍于情面未能及时制止,未能彻底斩断特权思想的“尾巴”。
(四)在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