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汇编(6篇)
目录
2.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14
3.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3
4.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33
5.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40
6.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48
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委的有力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最高检关于全面从严治检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目标,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常”的韧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全年未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为全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现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管党治检责任,筑牢党风廉政“责任链”
我院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清单化管理、常态化推进”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地生根。
(一)突出政治统领,把准廉政建设方向
院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2次,其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精神16次,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将党纪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推动班子成员带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细化责任清单,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制定《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的具体内容,形成“党组抓总、书记带头、班子协同、部门落实”的责任体系。院党组书记全年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谈话28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警谈话45人次,实现责任传导“无死角”。二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月沟通、季会商”机制,全年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次,共同分析研判检察队伍廉政风险点12个,制定防控措施18项,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三)强化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将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纳入干警年度绩效考核、部门目标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部门负责人。全年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约谈部门负责人2名,调整岗位1名,切实以考核“指挥棒”倒逼责任落地。
二、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拧紧廉洁从检“总开关”
我院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通过常态化、多元化、精准化的警示教育,引导干警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开展经常性教育,实现“警钟长鸣”
一是依托“三会一课”、全院干警大会、部门周例会等载体,开展“纪律教育周”活动12次,组织干警学习党纪法规、最高检及省院通报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2起,其中重点剖析2025年最高检通报的“某基层检察院干警违规干预办案”“某检察官收受当事人礼品礼金”等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警深刻认识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二是在检察内网开设“党风廉政专栏”,定期推送廉政文章、纪律要求、典型案例等内容,全年更新信息86条,覆盖干警100%,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日常化”。
(二)组织集中性教育,强化“底线思维”
一是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委部署,开展“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专题教育活动,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提升”三个阶段推进,组织专题党课4场、专题研讨6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120余篇,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重点排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组织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4部,邀请县纪委监委专家作“新时代作风建设”专题讲座2场,覆盖干警380余人次,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三是开展“铸忠诚警魂”专项活动,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检察誓词,参观县廉政教育基地2次,赴监狱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1次,通过实地观摩服刑人员生活、听取现身说法,让干警直观感受“违纪违法一念间,人生境遇两重天”,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三)推进精准化教育,提升“教育实效”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干警的廉政风险特点,开展“定制化”警示教育:对办案一线干警,重点围绕“案件质量、办案纪律、司法廉洁”开展教育,组织庭审观摩(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3次)、办案纪律测试2次;对年轻干警,聚焦“网络言行、生活作风、职业规划”,开展“年轻干警廉政座谈会”2场,邀请退休老检察官分享廉洁从检经验,签订《年轻干警廉洁从检承诺书》35份;对综合行政干警,重点围绕“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密纪律”开展教育,组织财务制度培训、保密警示教育3次,切实让警示教育“精准滴灌”,避免“大水漫灌”。
三、织密监督网络,规范权力运行,筑牢检察权监督“防火墙”
我院始终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聚焦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构建“全流程、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一)强化内部督察,压实“日常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检务督察制度,成立以院党组副书记为组长的检务督察组,按照“每月2次常规督察+重大节点专项督察”的要求,全年开展督察38次,重点检查干警考勤、着装规范、办案纪律、保密制度等落实情况,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发出督察通报8期。二是拓展督察范围,将监督延伸至“八小时外”,制定《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干警“禁止参与赌博、禁止违规吃喝、禁止网络造谣传谣”等10项禁令,组织干警签订《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承诺书》120份,通过“家属助廉”“社区联动”等方式,实时掌握干警业余动态,全年未发生干警八小时外违纪问题。
(二)严格“三个规定”,斩断“干预链条”
一是将“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填报作为“硬纪律”,通过“会前提醒、案前核查、月度通报”等方式,督促干警做到“逢问必录、如实填报”。全年全院干警共填报“三个规定”有关事项45次,其中领导干部干预办案0次,内部人员过问案件12次,与当事人等接触交往33次,均按规定如实记录、及时上报。二是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对2023-2025年以来的填报情况进行“回头看”,排查漏报、错报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未按规定填报的1名干警进行约谈提醒,确保“三个规定”落地见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三)聚焦关键环节,强化“重点监督”
一是加强办案环节监督,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裁判监督等全流程进行动态监控,全年抽查案件卷宗240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选择性办案、违规适用强制措施、超期办案”等问题,发现并整改案件质量问题8个,约谈案件承办人3名。二是加强关键岗位监督,对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等权力集中、风险较高的岗位,实行“轮岗交流+廉政谈话+风险排查”机制,全年轮岗交流关键岗位干警6名,排查廉政风险点9个,制定防控措施15项。三是加强财务、物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XX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公务接待等实行“双人审核、党组审批”,全年开展财务专项检查4次,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虚报冒领等问题。
四、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改落实,打好正风肃纪“攻坚战”
我院始终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以“零容忍”态度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一)全力配合上级督察巡察整改
2025年6月,市委政法委对我院开展政治督察;9月,市检察院对我院开展检察政治督察。针对督察中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不够到位”“部分干警纪律意识淡薄”“案件质量管控存在漏洞”等5类13个问题,我院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截至12月底,1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建立长效机制7项(如《案件质量终身追责办法》《干警纪律作风日常考核办法》),约谈相关责任人6名,切实以整改推动工作提升。
(二)深入抓好专题教育问题整改
在“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专题教育中,院班子及干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隐形变异、年轻干警突出问题等方面,共查找问题49个:其中班子查找问题8个(如“调研走访不够深入”“对基层干警关心关爱不足”),干警个人查找“四风”隐形变异问题25个(如“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会议多文件多”“节假日期间收送电子红包”),年轻干警查找问题16个(如“网络言论不够严谨”“工作主动性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整改措施,由院党组书记牵头督办,整改完成后组织“回头看”,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强化谈心谈话与问责处置
一是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重点围绕“案件质量、纪律作风、思想动态”开展谈话,全年开展谈心谈话180余人次,其中提醒谈话32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针对4名干警因案件质量问题(如证据审查不细致、法律适用错误)、2名干警因违反请销假制度(如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的问题,分别由院党组、检务督察部门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问题的部门,既查干警个人责任,也查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全年因管理不力约谈部门负责人2名,切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维护纪律严肃性。
五、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构建从严治检“长效化”
我院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常态化、长效化。
(一)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制度
制定《XX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明确“一把手”监督重点(如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资金使用)、监督方式(如党组会议“末位表态制”、重大事项报告制),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接受干警监督的具体措施(如公开述职述廉、设立意见箱)。全年“一把手”向党组会议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次,班子成员向党组报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4次,主动接受干警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督机制
一是与公安、司法、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建立“检察人员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检察人员离职从业、近亲属从业等情况,严格落实《检察人员离职从业管理办法》《检察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全年核查检察人员离职后从业情况12人(均未发现违规从业问题),核查近亲属在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业情况8人(均按规定报备)。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对干警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统一保管、审批使用”,全年审批干警因私出国(境)3人次,未发现违规出国(境)问题。
(三)优化日常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结合“案件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要求,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检委会议事规则》《干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55项制度,形成“覆盖业务、队伍、政务、事务”的制度体系。二是修订《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将“廉政建设、纪律作风、案件质量”纳入考评核心指标,占比提升至30%,通过“量化打分、季度考评、年度总评”,实现“以考评促规范、以考评提效能”。三是建立“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由检务督察部门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全年开展制度执行检查6次,发现并整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7个,确保制度“长牙带电”,切实发挥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尽管2025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警示教育针对性有待提升。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干警的廉政风险特点分析不够深入,警示教育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定制化”教育力度不足,部分干警参与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监督精准度需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办案模式(如跨区域协作办案、数字检察办案)中的廉政风险监督手段不足,存在“监督滞后”问题;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仍依赖“自觉报告+家属配合”,缺乏更有效的监督方式。
制度执行刚性仍需强化。部分制度(如《干警纪律作风日常考核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宽松软”现象,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问责力度不够,制度的“威慑力”未充分发挥。
年轻干警培养管理需持续发力。部分年轻干警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纪律意识、风险意识有待提升,针对年轻干警的廉政教育、职业规划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强化政治建设,提升责任效能。持续深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检察工作全局统筹推进,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健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考核问责”闭环机制,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创新教育方式,增强警示实效。针对不同岗位干警制定“个性化警示教育方案”,运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线上互动”等方式,提升教育吸引力;加强年轻干警“传帮带”,开展“廉洁从检青年说”活动,引导年轻干警扣好“职业生涯第一粒扣子”。
升级监督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探索“数字监督”模式,依托检察业务数据平台,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模型,实现对办案环节的“实时监控、智能预警”;完善“八小时外”监督机制,联合社区、家属建立“三位一体”监督网络,消除监督“盲区”。
狠抓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监督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零容忍”,切实以制度刚性保障全面从严治检落地见效。
深化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2025年上级督察巡察、专题教育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为XX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
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25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部署要求,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根本性工作来抓,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纪律保证和作风保证。全年队伍保持风清气正,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检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院党组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全年组织集体学习XX次,专题研讨XX次。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部署要求。通过系统学习,引导全体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权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院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XX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XX次,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纪委监委和上级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高质量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营造了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持续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将警示教育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将党纪法规学习纳入干警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全院干警大会、部门学习、在线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纪委监委领导、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XX场,观看警示教育片XX部,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XXX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精准化实施警示教育。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年轻干警,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XX次,赴廉政教育基地、监狱等场所开展现场教学XX次,让干警“零距离”感受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针对上级通报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深入剖析根源,开展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全年累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XX场次,受教育干警XXX人次。
(三)系统化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日常,打造机关廉洁文化长廊,利用办公楼电子屏、内网专栏、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宣传廉洁理念、廉洁故事。组织开展“廉洁家风”建设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引导干警及家属共同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评选表彰“廉洁从检标兵”,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良好风尚。
三、健全监督体系,紧盯权力运行,实现对检察权运行的全方位制约
聚焦防治“灯下黑”,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一)强化内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盯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管理关键岗位,加大督察力度。严格执行每月至少XX次的常态化督察机制,综合运用专项督察、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将监督触角从“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社交圈”,重点关注干警“八小时外”的言行举止、网络行为、社会交往等。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组织全体干警重新签订承诺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