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纪法宣讲大会上的专题辅导讲座讲稿(精品)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XX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纪法宣讲大会,这既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也是一次集体性的“政治体检”。我受镇党委委托,围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这一主题,结合我区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与大家作一次交流。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通过以案说纪、以案释法,引导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同志们,时刻绷紧纪法之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共同营造和维护XX镇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对于我们基层干部而言,我们手中的权力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我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群众看我们,不仅看我们干了多少事,更看我们干的事公不公、看我们的人正不正。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今天,我将从剖析十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入手,和大家一起算一算违纪违法的“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希望大家能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第一部分:以案为鉴,深刻剖析基层违纪违法十类风险
下面,我将结合具体案例,对基层工作中常见的十类廉政风险点进行剖析。这些案例中的人和事,很多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的甚至是我们曾经的同事、熟悉的面孔。他们用惨痛的教训警示我们:底线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
一、关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小节失守,终酿大祸
【案情回顾】我区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XX,在任职期间,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时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工程承包商等赠送的礼金、高档烟酒、购物卡等财物,累计价值达12万余元。张XX起初认为这都是“人情往来”,是小事,不收反而不给别人面子。殊不知,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让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最终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受到了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的严肃处理。
【纪法剖析】张XX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也应予以纪律追究。
【风险点警示】基层工作人情交织,但人情不能越过纪法红线。很多腐败行为都是从吃一顿饭、收一份礼开始的。风险点在于思想麻痹,把“人情”当作违纪的“挡箭牌”,公私不分,混淆了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的界限。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糖衣炮弹”背后都有其目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馈赠,守住廉洁自律的第一道关口。
二、关于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吃喝事小,出事事大
【案情回顾】某村委会副主任李XX,在协助镇政府开展一项环境整治工程招标过程中,多次接受意向承包商王某安排的宴请,并携家人接受王某出资安排的赴外省旅游。最终,李XX在评标过程中为王某提供了便利,使其顺利中标。事后,李XX的行为被群众举报,经查实,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纪法剖析】该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属于典型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这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更直接损害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和群众利益。纪律处分条例对此有明确的惩戒规定。
【风险点警示】风险点在于侥幸心理作祟,认为“吃点喝点”、“玩一玩”不算什么大问题,只要不直接拿钱就行。这种模糊认识非常危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安排,本质上就是一种权力寻租的潜在交易。这会让你在执行公务时腰杆不硬、说话没底气,最终必然会损害公共利益。我们要牢记,公务交往必须有度有节,任何时候都不能让别有用心之人有可乘之机。
三、关于侵占挪用公私财物问题:针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风
【案情回顾】我区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负责人赵XX,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票据、虚报开支等方式,将合作社集体资金30余万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和家庭开支。他还擅自将一笔专项补贴资金挪用给亲戚经商周转。东窗事发后,赵XX被开除党籍,并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纪法剖析】赵XX的行为既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也触犯了国家刑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作为集体资产的“管家”,其职责是为集体谋利,而不是把集体资产当作自己的“提款机”。
【风险点警示】基层“三资”管理是廉政风险的高发区。风险点主要集中在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缺失、负责人“一言堂”等方面。一些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公私不分,认为集体的钱“花点、拿点”问题不大。这充分说明,权力必须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我们各村(社区)必须完善财务管理、公开公示、民主监督等制度,确保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杜绝侵占挪用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