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党课:筑牢思想防线+争做廉洁表率
2026-10-09 0

专题党课:筑牢思想防线争做廉洁表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开展廉政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面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

今天的党课,我将围绕五个方面与同志们进行交流和探讨:第一,深刻认清当前形势,时刻绷紧思想之弦;第二,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坚决守住行为底线;第三,深刻汲取案例教训,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第四,深刻感悟榜样力量,自觉做到见贤思齐;第五,深化落实知行合一,努力争做廉洁表率。

一、深刻认清当前形势,时刻绷紧思想之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丝毫没有改变,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严峻复杂”这四个字,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最深刻的概括。一方面,增量仍在发生,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盘根错节,还有过去没有发现的隐性腐败问题逐渐暴露,一些新型腐败、隐性腐败花样不断翻新,这决定了我们的斗争必须“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数据,2025年全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10.2万件,处分党员干部98.3万人,其中省管及以上干部就有109人。进入2026年,态势有增无减。仅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审查省部级及以上干部50人,处分74人。这些数据,都是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是一笔笔沉痛的政治账和经济账,更是彰显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不论贡献大小,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决不姑息。

另一方面,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出现了新的时代特征。当前,腐败手段更趋隐蔽、更为复杂,“期权腐败”“影子公司”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层出不穷,取而代之的是更隐蔽、更具迷惑性的利益输送方式。有的通过“影子公司”、期权腐败等方式,将权力“变现”的过程包装成正常的市场交易模式,在正常的市场交易掩护下实现利益勾兑;有的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以“借款”“投资”等名义行贿受贿。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上半年,全国对行贿人员的立案数达到了1.9万人,惩治行贿力度持续加大。

同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问题依然不容忽视。2026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村或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就高达5.4万人。这些“微腐败”虽然案值可能不大,但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从校园安全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工程建设到惠民资金发放,这些领域都是我们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可能接触到的环节,稍有不慎,就可能滑入腐败的深渊。

同志们,我们身处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国企的党员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资源和权力,无论是在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合同签订,都存在廉洁风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离我们并不遥远,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刚性约束。我们绝不能有“国企特殊论”的错误思想,更不能有“看客心态”,认为腐败是别人的事,与己无关。恰恰相反,越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我们越要保持敬畏。只有深刻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我们才能真正从思想深处筑起第一道防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坚决守住行为底线

对于一名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纪律就是我们言行的“准绳”和“规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我们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学纪、知纪、守纪、执纪的前提,只有把《条例》的每一条规定都内化于心,才能真正做到行有所止。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条例》正式施行。这次修订,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特别是《条例》的第八章,专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作出了28条详细规定,其中新增1条,修改18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我们必须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新变化和新要求:

第一,聚焦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突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

廉洁纪律的本质,就是要求公私分明,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条例》明确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修订的重点之一,对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等行为作出了更细致、更严厉的处分规定。这警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绝不能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任何时候都要牢记,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受到的监督也应该越严。

第二,聚焦纠治“四风”顽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条例》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隐形变异问题,作出了精准的制度回应。比如,明确规定了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违规接受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的处分标准。这要求我们必须在作风建设上保持高度警惕,不仅要抵制明面上的歪风邪气,更要擦亮眼睛识别和抵制那些穿上“马甲”的“四风”问题,做到小事小节上守得住,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朴素本色。

第三,聚焦规范亲属从业行为,扎紧“亲情”的廉洁篱笆。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往往与家庭成员、身边人密切相关,家族式腐败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对此作出了严格规定,明确了党员干部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利的行为,都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这告诫我们,治家与治身是相辅相成的。我们不仅要严于律己,还要严管家人,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共同构筑第一道坚固防线。

第四,聚焦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堵塞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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