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全面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紧密联系自己分管的文电、会务、法规、档案、“精文减会”、常委会保障等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作风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严格按照“四个聚焦”的要求,即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面审视自身,查摆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作为县委“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的参与者、管理者,我深知自己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过程中的责任。但深刻反思,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政治理论武装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参谋辅政的深度有待加强。尽管能够坚持参加集体学习,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差距,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分管领域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在服务县委常委会决策方面,有时提供的文稿、材料和信息更多是基于现有情况的汇总和描述,对上级政策的前瞻性研究、对标先进地区的经验分析、对本县具体情况的深度研判不够,导致参谋服务的“智囊”作用未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未能完全做到“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
贯彻“精文减会”要求存在“温差”和“落差”,为基层减负成效不够显著。对中央和市委关于为基层减负、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大决策部署,思想上高度认同,行动上坚决拥护,但在具体执行层面,存在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的问题。巡察反馈指出,“精文减会还需持续发力”,这在我分管的工作中确有体现。有时,对于一些部门报送的会议计划和发文申请,虽然也进行了审核,但考虑到部门工作的“实际困难”,存在“同情”心理,把关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开了,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发了。对会议套开、合并开的统筹力度不足,有时满足于会议数量的减少,但对会议时长、议程设置、材料准备等方面的优化思考不深,存在“会风改进打折扣”的现象,客观上增加了基层的负担,与中央“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的要求存在差距。
推动政策法规落地的穿透力不足,服务保障的前瞻性有待提升。在分管法规和常委会保障工作中,更多时候是被动地接受任务,完成“规定动作”。例如,在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上,重点放在了文字、格式和程序的合规性审查上,但对其出台后是否能真正解决问题、是否便于基层操作、是否会产生新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缺乏主动的、前置性的调研和评估。在保障常委会会议方面,虽然做到了会务安排周密、后勤保障有力,但在议题预研、材料预审等环节,对议题涉及的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提示不够,服务决策的前瞻性、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身处县委办岗位,虽然不直接面对群众的信访诉求和具体利益,但我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工作作风就是党风政风的“风向标”,任何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都直接或间接损害群众利益。
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对“文山会海”背后的群众关切体察不深。长期在机关工作,下基层“接地气”不够,对基层干部群众对“文山会海”的深恶痛绝感受不深、体会不切。在推进“精文减会”时,有时更多地是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从数据和指标上找平衡,而没有真正站在基层干部的角度去思考如何才能让他们从不必要的文电和会议中解放出来,更好地服务群众。这种工作导向的偏差,本质上是群众立场站得不稳、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的表现。自我剖析发现,这与一些巡察案例中指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力”在根源上是相通的,都是未能将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成本意识和节俭意识不够强,在会务保障中存在资源浪费的隐患。虽然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但在具体的会务组织和保障工作中,勤俭节约的意识还没有真正深入骨髓。有时为了确保会议“万无一失”,存在过度保障的情况,比如会议材料印刷数量过多、会场布置追求“高标准”,无形中造成了行政成本的浪费。这种现象虽然看似小事,但反映出我对“过紧日子”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将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内化为一种自觉行动,在精细化管理和成本控制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