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部审计监督推动社企健康发展——监事会关于本级社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调研报告
2026-04-13 0

 

以内部审计监督推动社企健康发展——监事会关于本级社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调研报告

 

为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对社有企业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XX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力量对本级社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调研。

总体情况

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省社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XX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提供了工作规范。出台《本级社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和《本级社有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两个《办法》衔接紧密,保证了重要事项落实。制定《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原《委托审计暂行办法》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严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续聘要求,完善了审计质量评价体系。

内部审计工作体系逐步健全。根据省政府〔2020〕82号文件要求,省社建立了审计工作委员会,增设了与资产财务管理合署办公的审计职能机构,兴合集团原企管部调整为审计风控部;省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直接分管审计工作,兴合集团和一级社有企业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董事长分管审计工作,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大部分二级及以下企业也设立了独立的或合署的审计职能机构。内审组织实施上,上一级企业既承担本级审计工作,也承担对所属各层级企业的审计任务。审计力量配备上,兴合集团各社有企业内审专职人员扩大到28人,集团本部审计风控部增加到7人,内审工作体系逐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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