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清单
2026-04-02 0

党员干部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清单

 

根据年度组织生活会要求,本人深入查摆了自身在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并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制定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如下。

 

一、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转化度有待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时满足于参加集体学习、完成“规定动作”,对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整体把握和融会贯通不够。特别是在将党的创新理论,尤其是关于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共同富裕等重要论述,转化为指导我市民政政策制定、破解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领域难题的具体思路和有效方法上,存在“结合不紧、转化不力”的问题。例如,在参与制定或评估某项民政政策时,对其中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理解运用不够自觉和深入,导致政策建议的理论深度和战略前瞻性有待提升。

 

2.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需进一步锤炼。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局党组的工作要求,能够做到及时传达学习,但在结合民政业务创造性贯彻落实上,思考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有时存在“上下一般粗”的倾向,满足于不折不扣执行,但对政策出台的背景、战略意图以及本地民政领域需要把握的关键点、风险点,研究思考不够透彻。比如,在落实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时,更多关注本地现有政策的对接,对如何前瞻性判救助需求变化、探索更精准高效的救助服务供给方式,主动谋划不足,政治执行力在“最后一公里”的精准落地、创新见效上体现不充分。

 

3.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增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在日常工作中,对民政政策可能引发的社会舆论反应预判不足,对通过网络、信访等渠道反映的涉及民政工作的模糊认识或片面信息,有时敏感性不够,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审视其潜在影响,主动发声引导、澄清误解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领域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点,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分析判习惯。

 

(二)整改措施

 

1.深化系统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制定个人年度理论学习深化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篇目和时间安排。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季度至少精读一篇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分管或从事的业务工作,撰写1-2篇有深度、有见解的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民政工作的思路、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举措。

 

2.提升政治能力,狠抓落实见效。建立健全政策学习研究机制,在接到上级决策部署或局党组工作安排后,首先深入学习领会其政治意图和实践要求,主动研究民政领域落实的切入点、着力点。在起草文件、制定方案、推动工作时,自觉对标对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民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注重培养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提高对民政领域复杂局面的政治判能力。

 

3.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压实政治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密切关注民政相关舆情动态,定期分析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在政策制定、宣传解读、信访接待等工作中,主动设置议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整改时限

 

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理论学习转化应用能力、政治执行力有明显提升,并形成常态。

 

二、加强党性锤炼方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常态化有差距。在民政业务工作繁忙时,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党性锻炼的标准和要求,将组织生活视为“软任务”,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有时存在“身在心不在”的情况。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满足于一般性了解,深入研读、对照检视不够,将其内化为日常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的意识和行动有待加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具体工作中有所淡化,例如在办公用品使用、会议活动组织等方面,有时不够精打细算。

 

2.党内政治生活的“炉火”温度不够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自我批评往往谈工作业务多、谈思想灵魂少,谈表面现象多、谈深层根源少,怕“揭短亮丑”。相互批评时,习惯于提“希望”、“建议”,缺乏“辣味”,担心影响团结、伤及情面,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时,有时存在“随大流”心态。

 

3.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执行不够严格。对党的各项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能够做到大体遵守,但在一些细节小事上,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例如,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对于常规性工作或自认为“有把握”的事项,有时存在报告不够及时、程序不够规范的情况。对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等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存在的“微腐败”风险或不当请托,警惕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防微杜渐的意识需要持续强化。

 

(二)整改措施

 

1.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支部各项活动,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常态化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题学习对照,检视自身言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民政工作中自觉反对浪费,厉行节约。

 

2.严肃党内生活,用好批评武器。带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组织生活会上,勇于抛开面子,深刻进行自我剖析,触及思想深处。本着对同志、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真诚开展相互批评,直指问题,帮助同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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