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斗争精神不够”整改措施
2025-06-03 0

“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斗争精神不够”整改措施

 

 

一、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斗争精神不够的具体表现**

 

(一)思想根源层面

1.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识淡化

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缺乏责任感,工作中“算小账不算大账”,计较个人得失多,考虑大局少。

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习惯于“踢皮球”“打太极”,例如以“不符合程序”“需要领导决定”为由推脱责任。

 

2.担当精神缺失,畏难情绪严重

遇到矛盾绕道走,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躲、拖、推”,例如对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积案不敢触碰,以“维稳”为借口拖延解决。

对改革攻坚缺乏勇气,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时“等文件、看风向”,甘当“维持会长”。

 

3.斗争意志薄弱,好人主义盛行

对不良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怕得罪人、怕丢选票,例如对下属违规行为“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甚至包庇纵容。

在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面对错误言论不敢发声,例如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心存顾虑,回避敏感问题。

 

(二)工作行为层面

1.推诿扯皮的形式表现

责任甩锅:涉及多部门协作任务时,以“非我职责”为由推卸责任,例如在环保整改中,生态部门推给属地政府,属地政府推给企业。

流程空转:通过“层层请示”“反复研究”消耗时间,例如简单事项需经多次会议讨论却无实质进展。

材料应付:以“留痕管理”代替实际工作,例如过度要求台账报表,但对问题整改效果不跟踪、不落实。

 

2.不作为的典型现象

懒政政:对上级政策机械执行,缺乏创造性落实,例如照搬外地经验却忽视本地实际,导致“水土不服”。

选择性履职:对容易出成绩的工作“抢着干”,对棘手问题“绕着走”,例如热衷搞“面子工程”,却忽视民生痛点。

消极避责:滥用“容错机制”作为免责借口,以“怕出错”为由不作为,例如对招商引资项目因怕担风险而拖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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