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责任书落实方案
一、引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二、责任主体
本责任书的责任主体为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班子成员等。各级领导干部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责任内容
(一)党委(党组)书记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应亲自抓、负总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等制度体系,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监督执纪。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落实整改措施。对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责任
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应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