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落实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2023-11-17 34

xx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站在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政治高度,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特别是高度重视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强化压力传导,全力督促问题整改,为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完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巡视反馈问题和交办线索情况

省委第三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交办问题线索7条,反馈扶贫领域问题2个:纪委监委的威慑作用发挥尚需进一步增强。2019年以来,仍不断有扶贫领域的举报信访,而且举报反映的对象集中在村委干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等重点人的监督仍需持续加强,有针对性的精准监督机制仍需不断完善。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全面。县纪委监委对于问题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不力,没有做到盯住不放。

针对巡视反馈和交办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落实《xx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职责要求,通过明确责任、健全机制、细化措施,有效推进了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脱贫攻坚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建立查摆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措施,着力开展整改。结合监督检查重点工作,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常规巡察等多种方式,将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专项整改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针对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的7条线索,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专项检查组,实行专案专办,提升办案质效。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初核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推动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落实巡视反馈整改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践行“两个维护”,夯实责任根基

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会议传达、集中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全面查改排雷战,邀请县扶贫办副主任就全面排查整改督查重点难点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督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60名扶贫干部上了题为《扛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增强脱贫攻坚使命担当》专题党课;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纪、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14个乡镇和县直涉农单位开展“强化廉政教育、助推脱贫攻坚”主题宣讲,4500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营造了护航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年初县纪委全会,把脱贫攻坚排雷战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明确重点、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实行委领导包案制度和联系督导乡镇工作机制,在专人负责查办巡视反馈线索的同时,委领导每人联系1-2个乡镇,强化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效率等情况的督促指导。

及时提醒,传导压力。2020年,对危房改造工作疏于监管的原迭台乡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三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五保户供养对象审核复查不严的原化北屯乡分管领导,给予提醒谈话;因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行动缓慢的问题,对东马坊乡分管扶贫副乡长进行谈话提醒。今年以来,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及时等情况,约谈乡镇“一把手”25人次,约谈分管领导14人次,促进压力逐级传导。

完善制度,巩固成果。一是强化信访举报机制。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积极引导群众有序、有效举报。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办理、快查快处、对账销号,在收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录入和扫描,及时报送、移送和转送,工作效率有效提升。2019年,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22件,涉及反映农村两委19件,乡科级干部3件。目前,暂存1件,正在初核4件,办结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5人。20201-5月,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0%,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效果不断增强。二是建立委领导督导工作机制。针对巡视反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等重点人员的监督,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委领导包案、督办,快速办理处置,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督促有关党委和主责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解决,确保“案结事了”。三是建立“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工作机制。20204月,印发了《xx2020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聚焦“十项监督”,坚持“一月一重点”“一月一专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制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紧盯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聚焦“学、查、改、立”四个环节,确保问题整改全部清零。四是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监督机制。设立了4个乡(镇)片区监察组,由4名委领导担任组长;成立14个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室,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监察室主任;全县197个行政村全部建立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打通村级监察“最后一公里”,提升了乡村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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