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2021年工作要点
2020-12-31 81

人大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人大工作要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深入学习贯彻XX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着力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政治属性,严格执行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XX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制度,深入学习领会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党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坚持工作与学习相结合,在理论与实践的融会贯通中明确职责定位,提高履职能力。

2.完善区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把人大工作纳入区委工作总体布局,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各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把人大宣传列入区委宣传部年度工作计划,把区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情况纳入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

3.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人大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要健全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工作制度,积极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确保区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共同意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持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支持和保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4.积极推动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国家宪法日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区得到遵守和执行。全区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以宪法法律为根本准则,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切实承担起本市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法定职责。要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备案范围,规范审查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

5.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坚持人大监督的法律定位,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要突出监督重点。选取事关全区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监督。突出对法律实施、财经审查、重大项目等的监督,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问题解决。要创新监督形式。加快区预算联网监测中心建设,探索实施工作评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和形式开展监督。要增强监督实效。实施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全方位监督,对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可进行满意度表决。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着重对本市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监督。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把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

6.加强和改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建立区委、人大、政府办公室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对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提出建议,由人大讨论决定。区人大常委会要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规则和程序。积极探索实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区政府对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其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相关部门要依法贯彻实施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年度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

7.加强和改进人大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区委组织部提出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选时,应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区委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完善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8.建立健全代表联系制度。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每年有计划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建立健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代表、接待代表日制度,落实常委会委员联系区人大代表制度,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代表面对面交流一次,并做好履职记录。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根据议题内容有重点挑选专业素质强、业务精通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全区党政机关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区政府研究出台重大工程项目或涉及民生的重大举措,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实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双向约见制度,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的,区人大应当及时联系和安排,被约见的国家机关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人员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做好反馈答复工作。

9.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统筹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落实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明确功能定位、细化具体职责、规范程序标准,实现代表履职阵地全覆盖加强网上代表联络平台建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区财政合理确定和调整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与或执行代表职务,要结合实际给予补贴。代表所在单位要依法保障代表履行职务。

10.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强化议案建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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